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规范开展病媒生物“三防”建设、监测、消杀工作,控制和降低病媒生物滋生及病媒生物相关疾病的传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响应蓬溪县爱卫办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号召,确保我镇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镇人员变动实际情况,经槐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槐花镇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唐 荣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军 镇人大主席
何 洋 镇党委副书记
杨 平 镇纪委书记
罗双华 镇宣统委员
陈 君 副镇长
成 员:易 辙 团委书记
张 丹 社会事务办主任
黄 洋 财政所所长
谢银忠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张永安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杨东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平 镇村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邹永国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吴 霞 槐花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岳 波 槐花镇环保工作干部
王 超 槐花镇卫健工作干部
陈小红 槐花镇槐花卫生院院长
胡海涛 槐花镇新胜卫生院院长
赵 伟 槐花镇槐花学校校长
蒋曙光 槐花镇板桥学校校长
柘朋林 槐花镇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各村(社区)医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由张丹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工作干部岳波、卫健工作干部王超为成员,负责全镇病媒生物防治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