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切实维护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遂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动态监测管理相关办法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度运行监测与资格复核工作。
经专项核查、资料审核、综合评审,四川蓬溪县宏源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在年度监测考核周期内,企业经营发展、产业带动、合规运营等核心指标已不符合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及存续管理要求,具体原因如下:
一、企业经营运营状况不达标,产业支撑能力弱化
监测周期内,该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性不足,主营业务营收规模、产能利用率大幅下滑,企业整体运营效益未达到市级龙头企业常态化经营标准,不符合市级龙头企业存续运营基本条件。
二、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缺失,龙头引领功能失效
经核查,该企业在监测期内,未持续开展订单收购、务工带动、技术帮扶、保底分红等联农带农工作,与本地农户、合作社的产业联结机制基本失效,丧失了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有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核心功能。
三、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监测报备,主动放弃资格复核
在全县市级龙头企业年度动态监测工作中,该企业未按期、完整报送相关复核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资格复核,无法有效佐证其符合市级龙头企业存续标准,按照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应予以撤销称号。
依据根据《遂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遂农领办〔2023〕1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拟撤销四川蓬溪县宏源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企业不再享有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相关政策扶持、荣誉资质及配套权益。
附件:《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第十五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结果的通知》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