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3-4255121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赤府发〔2023〕1号
  • 成文日期: 2023-01-06
  • 发布日期: 2023-01-0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赤城镇 发布时间:2023-01-09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从1月1日起我镇进入了春季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为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冠疫情防控国二十条、“新十条”的发布标志着疫情防控进入了新时期,防控模式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机场、车站、码头等客运交通恢复,旅游景区景点将相继开放。随着传统佳节临近,返乡过节和进入林区祭祀人员逐渐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据气象监测,2023年春节期间,我县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且有连晴天气,无明显降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各村(社区)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情绪和侥幸心理,绷紧思想之弦,落实防范之策,压实工作之责。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以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0号)为抓手,推动本辖区、本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强化宣传教育,构筑全民防火防线

各村(社区)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抓好、抓实。要结合各辖区森林火灾发生规律,根据农事季节、祭祀习俗及群众用火习惯,充分利用微信QQ群、广播、村(居)务公开栏等宣传手段,针对性的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进山祭祀人员、外出返乡过节人员和农村留守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开展广泛深入的森林防火法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敲门行动”等方式,确保森林防火政策宣传“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面构筑全民森林防灭火思想防线。在进村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灭火检查站,开展防火检查、教育、劝导。

三、全面压实责任,强化火源管控

源头管控、隐患排查和早期处置是防范森林火灾的根本要求、重要前提、先决条件,是真正的第一道防线。节日期间要紧紧围绕祭祀扫墓等用火加强源头治理管控。各村(社区)务必做到:一是以“林长制”压实防灭火责任,切实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二是组织好巡山护林员队伍,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山护林人员责任,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三是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林区各经营主体、有林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对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等隐患排查,加强林下可燃物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要加强生产性用火的监管。防火期内,确需在林区100米范围内焚烧疫木、烧荒烧草等生产性用火,必须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遵守“五不烧”原则 (即未经批准不烧、有风不烧、无灭火措施不烧、点火时间晚不烧、无人看守不烧),做到火灭人离,确保安全。五是切实加强祭祀用火的管控。春节期间是每年祭祀用火的第一个高峰,各村(社区)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采取疏堵结合、集中烧纸、鲜花置换等方式,坚决防范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分析研判本辖区森林火险趋势,及时向群众推送森林火险信息和防火注意事项。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野外火源特点,各村(社区)要切实细化部署,落实应对措施,提高响应效率。要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和检修各种扑火机具、物资和设备,充分做好扑救火灾的一切准备,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接到扑火命令,务必做到快速出动、快速反应,科学指挥、全力扑救,坚决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按照“指挥体系要健全、装备物资要充分、火场情况要清楚、力量配置要适当、灭火方式要科学、余火清理要彻底”等六方面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实施火灾扑救,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镇属各部门、辖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通力协作,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镇纪委要适时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镇应急办要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镇武装部、镇应急办要指导、组织民兵和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及扑火技能、安全避险培训、实战演练;镇财政所、镇农业服务中心要保证森林防灭火人员物资经费,指导、监督各村(社区)做好森林防灭火资金的管理使用;城郊供电站要加强林区电力设施巡查工作,切实解决“树线矛盾”,打通线路运行绿色通道;镇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防灭火工作,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宣传一起,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镇宣传文化中心中心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知识、警示案例的宣传报道,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辖区各学校要抓好未成年人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森林防灭火”主题安全教育课,同时通过开展 “小手牵大手”、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灭火公开信或告家长书》等形式,筑牢师生与家长防灭火意识防线;镇环保办要加强林区范围内秸秆焚烧的管理,严防因秸秆焚烧引发山火;镇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群体监管,督促经营性、公益性公墓落实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林长制”改革,压实村级“一长两员”责任,织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源头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

六、加强值班巡逻,确保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各村(社区)要严格巡逻常态化,严格要求本巡山护林员配戴袖标巡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真正做到人员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确保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不得迟报、瞒报、谎报。镇森防指办公室将对报送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故意瞒报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责任。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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