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办函〔2022〕78号
县直有关部门:
《蓬溪县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蓬溪县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卫发〔2021〕65号)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改善就医体验为目标,以不断规范医疗管理、大力推进结果互认、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改革措施为重点,切实推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控制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二、工作目标
全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检查资料逐步实现共享,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逐步实现互认,防范过度检查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持续上升。
——出院患者按临床路径管理的比例不断提高。全县按照临 床路径管理的出院病人比例不断提高,到2022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不断增加。到2022年底前,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内检查结果实现互认;遂潼两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检查结果实现互认;力争实现遂潼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逐步提高。到2022年底前,全县二级及以上医院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90%。
——群众就医满意度持续上升。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患者总体满意度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
重点任务
(一)加强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1.加强依法执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范围等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出现未经核准或超出执业范围开展有关医疗行为的情况。加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管理,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实行备案制度。〔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完善诊疗规范体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管理主体责
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医疗
质量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作用,指导医务人员按照临床 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等,使用适宜 的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医疗机构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 宜性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证、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 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加强处方审核 和点评,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测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 心血管类药物使用情况监测。强化医疗技术准入、临床路径管理 和卫生技术评估,逐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的入径率、完成率,降
低变异率、退出率。〔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
1.推进检查结果互认。督促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制定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互认机构范围、条件、诊疗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等,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落实遂潼两地《关于推进遂潼两地大型公立医院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检验、影像、超声等县级质控中心要持续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相关专业质控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质量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促进检查资料共享。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协同客户端应用,提高电子病历数据质量。着力推动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搭建医疗机构检查资料数据库,推进检查资料实现区域共享。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鼓励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服务,支持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加快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医联体内互联互通,牵头医院要推进医联体内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医疗检查的质量控制,依托远程医疗,有序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利益共享激励机制,逐步提高互认率,降低重复检查率,提升区域检查同质化水平。县域医疗共同体内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落地见效
1.实施专项治理。聚焦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200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部门,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
用设备等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参与〕
2.加强信息化监管。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 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等加载集成各病种诊疗规 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探索开发基于医院信息系统的智能 审核、监管功能。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参加四川省医疗机构电子 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公立医院信息化 水平。运用好医疗“三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持续排查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问题,强化结果应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持续推进综合监管。强化主动监管意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将医疗行为、医疗检查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监督、医疗质量管理等日常工作,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对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定期通报监控情况,对不合理检查及时预警并纠正,并将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医疗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创新定点医疗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检查行为和费用监管,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肃落实违规惩处。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等有关规定,对违规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对线索问题较多、多次约谈整改不力或医保违规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疗机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领导责任。辖区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问题严重且监管不力的,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1.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医疗机构要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严禁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指标并将其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要运用DRG、RBRVS等管理工具和方法,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使医务人员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实现优绩优酬。中医医院要将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依据,引导医务人员坚持以中医为主的诊疗方向。〔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科学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县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提高科学性和约束性,并符合医学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持续深化医保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设置 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 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 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理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 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强化公立医 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向县医保局提供医 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 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其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规范合理诊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 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智能监管”省级试点,积极探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总额预算管理改革。〔县医保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参与〕
4.完善医疗机构运行考核管理。深入推进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考核流程,加强考核管理,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结果分析与运用。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共享、结果应用机制,强化政府投入与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逐步形成精准化、信息化、常态化的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并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监管有效衔接。中医医院要强化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着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做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内容,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同步推进。县卫生健康局将对各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强化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明确部门职责, 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总体工作,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措施,提升医疗检查规范化水平。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厉打击涉医疗检查欺诈骗保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党建引领。上级党组织要履行对医疗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增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公立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科室、岗位和人员的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过度医疗检查问题纳入医疗机 构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将预防和惩治医疗检查过 程中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发现违纪违 规行为,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群众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要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