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县全面清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物品,依法从严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
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上交上述非法物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逾期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视情给予3000元—5000元奖励。
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 0825-5395570
蓬溪县公安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