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深刻汲取“4.25”九江、“4.29”长沙事故教训,消除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根据《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遂宁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排查农村自建房屋安全情况的通知》等省市县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将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三管三必须”,边排查、边整治,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整治范围
对全镇辖区内包括所有城乡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易地扶贫搬迁点、老旧小区,同步推进其他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各村(社区)要落实现场摸排,建立专业的排查人员队伍或者聘请第三方房屋鉴定单位,开展本村(社区)城镇房屋的基础信息采集和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及此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之外的自建房,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排查工作范围重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抗震能力、火灾隐患、外墙瓷砖脱落、玻璃幕墙结构松动等,充分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和“全省房屋质量安全指挥监管平台”,建立城乡建设自建房安全隐患台账,于5月11日之前上报至镇综合执法办。
(二)排危整治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各村(社区)要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危房开展以解危为主的重点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若在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由房屋产权人或者上报镇综合执法办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评估或技术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分级分类制定和落实整治方案。一是对存在外墙瓷砖脱落、玻璃幕墙结构松动、火灾隐患等问题的房屋建筑,要立即安装围挡等隔离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做好人员疏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其中,对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及时指导业委会(社区)按程序启用维修资金消除安全隐患;对外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小区,通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外墙进行修葺。二是对鉴定为C级危房,受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便维修加固的房屋建筑,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局部限制使用或停止使用,告知房屋所有人限期解危,联合网格员、小组长加强观察、巡查、警示、隔离。三是对鉴定为D级和不能使用的C级危房,受客观条件、具有保护价值或其他原因,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使用、隔离打围等必要措施,并制定后续处置方案,限期治理解危。四是对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且无修缮价值或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要及时采取修缮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C级危房要在5月10日前完成警戒线和标识标牌设置,限期加固整改;D级危房要在5月15日前撤离全部住户,并做好停止使用、隔离打围、设置警示标志等工作
(三)重点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底)。镇综合执法办要牵头,联合镇应急管理办、民政办等对排查出的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工程治理,通过局部整治、整体拆除、原址重建、纳入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片区开发等方式,彻底消除房屋风险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压实责任。按照“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迅速抓快抓细抓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宣传,强化政策推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围绕经营性单位和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通过法律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投入等方式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报综合执法办,依法坚决查处,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
(三)强化监督,建立销号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房屋信息采集平台,对前期尚未整改到位和此次排查新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核实并建立台账,全面登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明确采取的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有关内容,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销项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四)压实责任,加强督导考核。镇综合执法办要联合安办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逗硬考核。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