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未按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07号 | 陈黎 | 915101005875515487 | 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 | 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未按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 2024年1月4日 |
2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宝梵镇百益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337号 | 蒲立丰 | 92510921MA68YP4A61 | 蓬溪县宝梵镇百益副食店 | 蓬溪县宝梵镇百益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2023年12月28日 |
3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新世纪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321号 | 葛昌法 | 92510921MA69RMA31R | 蓬溪县新世纪超市 | 蓬溪县新世纪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12月29日 |
4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隆兴蔬菜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12号 | 杜兴泉 | 92510921MACQ8NJ858 | 蓬溪县蓬南镇隆兴蔬菜店 | 蓬溪县蓬南镇隆兴蔬菜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2024年1月10日 |
5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吉祥镇万家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03号 | 张强 | 92510921MA62UPJH1H | 蓬溪县吉祥镇万家乐超市 | 蓬溪县吉祥镇万家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2024年1月10日 |
6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吉祥镇人多荟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02号 | 任安勇 | 92510921MA694K6Y9N | 蓬溪县吉祥镇人多荟超市 | 蓬溪县吉祥镇人多荟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2024年1月10日 |
7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李面包烘焙工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05号 | 李佳鑫 | 92510921MA664T9R2P | 蓬溪县李面包烘焙工坊 | 蓬溪县李面包烘焙工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2024年1月9日 |
8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赤城镇李面包南门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04号 | 李隆勇 | 92510921MA6B8FWW8M | 蓬溪县赤城镇李面包南门店 | 蓬溪县赤城镇李面包南门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2024年1月9日 |
9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驰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06号 | 王勇 | 915109210898929486 | 蓬溪县驰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蓬溪县驰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2024年1月9日 |
10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大石镇桂林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11号 | 李桂林 | 92510921MA63WF4D84 | 蓬溪县大石镇桂林副食店 | 蓬溪县大石镇桂林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 | 2024年1月11日 |
1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大石镇三叉街综合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008号 | 王德双 | 92510921MA63UP168X | 蓬溪县大石镇三叉街综合经营部 | 蓬溪县大石镇三叉街综合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罚款、警告。 | 202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