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1号)转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1号)
蓬溪县财政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