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2023-0129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槐花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槐府发〔2023〕9号
  • 成文日期: 2023-02-01
  • 发布日期: 2023-02-0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槐花镇 发布时间:2023-02-01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提升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着力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乡厨,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二)抓好农村聚餐备案工作。落实农村聚餐审核备案、综合监督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农村流动厨师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投入品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二是加强产品检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集中力量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假劣农资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宣教,适时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大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对重点产品开展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定重点产品监控目录。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建立预警防范机制。三是对重点地区和行业开展大检查,建立重点地区整治机制。

  (五)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以及超范围经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认真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经营者进货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台账,有无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义务落实情况。

  (六)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集中整顿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引导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合法经营。二是全面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加大食品及原料进货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操作规范、餐用品消毒、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服务环节。三是加强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样检验,努力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对各类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具体化任务和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二)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上下联动,齐抓工作,切实把食品安全创建示范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