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2、《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十二条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及初审阶段:申请人书面提交《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备齐相关材料。
2、申报及审核阶段:环保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现场核实,提出相关意见。
3、审定阶段:局领导审定,并于承诺时限内回复申请人。
三、办理手续:
l、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保护项目竣工“三同时”结论意见
四、费用情况:
行政审批不收费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十、办公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629100
十一、联系电话:0825--5394433
十二、监督电话:0825--5394284
十三、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股(行政审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