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蓬溪编办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开阔思路、创新方法,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提升资源使用效益。
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简政放权释放新活力。围绕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印发《蓬溪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明确权力118项,印发《蓬溪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明确赋予权力46项。健全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细化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派驻乡镇(街道)的畜牧兽医站、自然资源规划所、市场监管所等派驻单位双重管理具体事项,赋予乡镇人员任免建议权、考核权等,明确考核比例为“50%+50%”,促进高效履职。
聚焦基层发展质量和治理效能,创新监管闯出新路子。围绕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创新探索“3+2+X”模式核定编制,盘活编制存量,动态调整乡镇编制近1000名。制定乡镇“三定”规定,科学设置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在蓬南镇试点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出台《蓬南镇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试点工作办法》,精减管理层级,形成“1+10”扁平化管理模式。
聚焦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高效服务顺应新期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等50个单位(机构)、64个工作岗位、289名工作人员纳入“码上监督”应用范围,累计收到机构职能问效评价2149次,满意率为99.76%,工作人员履职服务评价37321次,满意率为99.99%,办结“不满意”件9个,电话回访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