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03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一)依据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文件精神,对年满18周岁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的孤儿每年提供1万元助学金,直至毕业。

(二)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3〕17号)文件精神,对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高中的孤儿,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高中毕业后升学按照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对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年满18周岁后就读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37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7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蓬溪县民政局儿童福利股负责人,岳俊芳。

联系方式13982506006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一)1.开展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人数排查,准确掌握底数和实际生活状况。2.按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的“本人申请、乡镇(街道、福利机构)核实、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准确填写项目补助申请表。申请对象需要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孤儿审核资料、本人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复印件严格核定保障对象,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程序及时开展发放工作。                                                                                      

(二)1.开展已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高中、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人数排查,准确掌握底数和实际生活状况。2.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资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2)录取通知书。(3)学籍证明。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由学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下载。首次录取还没有学籍信息的资助对象,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及承诺书,取得学籍信息后,应第一时间补齐学籍信息资料。由乡镇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3.分别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从2024年1月开始实施,我县在册孤儿中符合申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孤儿,累计发放141人次,共发放助学金35万元。我县在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符合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88人次,共发放助学金9万元,维护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的宗旨。

图片展示

2024年孤儿助学工程申请表

2024年第三季度孤儿助学工程打卡名册

三、典型事例介绍

义某某,孤儿身份,2020年9月-2024年6月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毕业于西南医科大学,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于2024年10月重新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目前在西南医科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成绩优异,前途光明。

义某某孤儿助学工程申请表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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