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流程

来源:蓬溪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4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户籍在遂宁市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在外务工经历,2019年3月1日后首次在蓬溪县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人员,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创业实体,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蓬溪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表》,申报表可在创业地乡镇或街道农民工服务中心领取;

(二)申领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创业实体项目简要概况(项目简要概况内容要包含创业时间、项目名称、经营地点、投资规模、经营范围、吸纳就业、当前经营状况及市场前景等内容);

(四)创业实体项目图片(本人要在图片中);

(五)申领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领人准备申报材料到创业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领人的实体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据实签署核实意见,由各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中心于每月底将当月收集的申报资料报送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复审、公示;

(三)县人社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县就业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领人社会保障个人账户。

四、申报地点

各乡镇(街道办)农民工服务中心、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上游片区)

五、其他事项

蓬溪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