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普安街道办事处,蓬溪经开区:
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一)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慰问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要严格按照《蓬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寒冬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蓬民函〔2021〕42号)要求,做好春节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慰问物资及时发放到困难对象手中。
(二)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和关爱活动。一是春节前要全面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排查。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要准确掌握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给予救助。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要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的监测排查。对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开展重点监测,一旦出现符合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条件的,立即按程序办理,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加强巡访探访。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对象,加强巡访探访,提供有针对性帮扶和关爱服务。四是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全面落实照料护理人,确保照料护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在小区、车站、桥洞、公园、露天广场、地下通道、闲置房屋等流浪乞讨人员易集中区域和部位进行巡查,要在夜间及恶劣天气时增加巡查频次,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因疫情影响无法返乡人员要按程序及时报送并妥善安置。
二、防范化解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安全隐患
压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所有服务机构及场所健康有序运行。分区分级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细排查消除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冬季取暖保障,防止发生火灾和冻伤、冻死事故。进一步做好机构内服务对象照护管理和日常巡查,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心健康,及时做好送医就医、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
三、全力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对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成员等,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具体标准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0〕86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简化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低保申请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做好留在当地农民工、留校学生等的生活安排,对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救助帮扶。
四、确保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守住民生底线,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突出位置,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挪用,及时足额将各类救助和补贴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电话值守,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发挥好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温暖过冬。
蓬溪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