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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四项措施” 撑起校园安全“保护伞”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6-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14年寒假即将结束,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学期开学的交通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涉校交通事故发生,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整合警力,采取“四项措施”,努力为全县师生撑起校园安全“保护伞”。

一、加强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排查。各秩序中队针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分布地理位置不同,组织专门警力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情况、交通安全设施、事故多发点进行多次全面摸底排查。同时,与县相关部门一道及时积极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提示通行的机动车注意安全行车。

二、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根据返校师生流量、流向情况,大队将三分之二警力下沉一线开展护学工作,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加大对学校附近的流动巡逻密度,对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净化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同时,加大对客运车辆管理查处力度,严禁低速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上学,及时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三、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管理。大队进一步加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对车辆全面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加大对“黑车”、火三轮接送学生等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防学生乘坐“超员车”或“带病车”,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队以“五进”活动为载体,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采取发放资料、播放光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等形式,深入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协助学校设置板报和标语,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黑校车等违法车辆,达到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远离事故伤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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