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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事业(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负责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10、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区域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大案要案、区域内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蓬溪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12、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13、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参与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
16、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8、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19年2月成立,位于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592号,是财政全额拨款、自主管理、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接受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县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内设有办公室、事业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股。辖区内有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蓬溪县博物馆(县文物保护中心、县书法艺术博物馆)、县文艺创作中心、县执法大队、县旷继勋纪念馆、县旅游服务中心8个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35.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86.93万元,下降82.5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经费收支较上年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3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5.9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92万元,占47.94%;项目支出1111.98万元,占52.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35.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86.93万元,下降82.5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经费收支较上年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6.93万元,下降82.5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经费收支较上年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5.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88.44万元,占8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8万元,占5.74%;卫生健康支出36.02万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82.66万元,占4.1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35.9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92.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为19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109.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08万元,下降12.1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8万元,占8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1万元,占19.2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12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的项目减少,用车频率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96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较上年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3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学习交流1.88万元、考察调研1.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8.38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赛事活动等工作购买社会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开展工作出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项目(广播事业经费、文旅产业发展经费、文联所属协会工作经费、免开县级配套)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广播事业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通过对部门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进行了自查评价,总体认为,我局2024年部门支出管理、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收支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目标任务、质量完成情况良好,效果明显,满意度较高。本项目自评分为87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类):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了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19年2月成立,位于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592号,是财政全额拨款、自主管理、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接受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县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内设有办公室、事业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股。辖区内有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蓬溪县博物馆(县文物保护中心、县书法艺术博物馆)、县文艺创作中心、县执法大队、县旷继勋纪念馆、县旅游服务中心8个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
1、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事业(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负责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10、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区域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大案要案、区域内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蓬溪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12、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13、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参与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
16、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8、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情况
县文广旅游局,行政编制7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截至2024年年末在职58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公人员7人,事业人员3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另外,退休人员38名,聘用临时人员13名。公务用车3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我局年初预算1816.46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 1816.4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中期调整预算金额319.4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2135.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全年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816.46 | 319.44 | 2135.9 |
二、其他收入 | 0.00 | 0.00 | 0.00 |
年初结转结余 | 0.00 | 0.00 | 0.00 |
总计 | 1816.46 | 319.44 | 2135.9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局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1816.45万元,中期调整为319.44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2135.9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2135.9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10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23.92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1023.92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111.98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 1111.98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100%。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度预算 | 中期调整 | 全年预算数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865.99 | 157.93 | 1023.92 | 1023.92 | 100% |
人员经费 | 761.34 | 153.17 | 914.51 | 914.51 | 100% |
公用经费 | 104.64 | 4.76 | 109.4 | 109.4 | 100% |
二、项目支出 | 950.47 | 161.51 | 1111.98 | 1111.98 | 100% |
总计 | 1816.45 | 319.45 | 2135.9 | 2135.9 | 100% |
年末结转结余 | / | / | / | / | / |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为充分反映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本次绩效自评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公共服务提能升级、文化艺术工作稳步繁荣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取得实效、文旅市场安全持续稳定、文旅产业效能有效释放”5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公共服务提能升级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快速推进。全面完成县应急广播体系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新建应急广播县级平台1个,镇级平台20个,村级平台22个,村级接收终端211套,铺设光纤线路40余千米,完成投资385万元;县图书馆数字化提升项目完成县图书馆和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共计11万余册图书数字化录入改造,为川渝一卡通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启动旷继勋纪念馆智慧应用管理、高峰山景区地灾排危工程建设。二是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首批参加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的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1个主站,9个分站)经文化和旅游厅公示全部达标(其中:省特级站3个,省一级站8个,省二级站6个,省三级站3个),新建新型文化空间3个(城市书房1个,自动图书借阅点2个),完成首批6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达标Ι类2座、Ⅱ类2座。实施公共文化购买服务,完成红军第一村非遗藏品展陈与服务项目标准化提升改造并实现向公众免费开放,有效提升基层文化设施功能和服务水平。申报入选2024年度四川省“三区”文化人才“红色旅游”人才支持项目1个,2024年度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1个。规范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四馆一站)免费开放,全县“四馆”、旷继勋纪念馆共接待群众约21万人次,举办读书活动15场、书法展览7场、红色文化主题展3场,开展社教、研学、亲子等主题活动200余场次,组织文艺志愿者舞蹈队培训24场、广场舞培训1期、书法培训14期。三是文化惠民活动常态化开展。组织送文化下乡惠民演出50场,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惠民演出150余场,服务群众18万余人次。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2)文化艺术工作稳步繁荣发展
一是特色活动品牌活动积极开展。组织节目参加2024年遂宁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暨“遂言遂语”理论宣讲下基层、2024年遂宁市春节团拜会、遂宁市“遂艺宣”文艺宣讲竞演等活动3次。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重要节庆组织开展“龙舞新春 春联传福”--蓬溪县2024年“献岁开墨”、送蛴蟆民俗活动、2024年春节联欢晚会、第二届本草文化季等主题活动12场,有效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二是精品创作亮点显现。编辑出版文史类书籍《书法蓬溪》《文化蓬溪》《红色蓬溪》等,创作歌曲、诗词、书法、文学等作品800余件,书法作品入展国际展1项、省级展22项,诗词作品获全国奖3项,音乐作品获省级奖1项,文学作品获省级奖2项、市级奖2项,摄影作品入展市级展4项。其中书法作品《点燃心中之火 一起奔向未来》入展2024奥林匹克美术大会,音乐《长空旗帜更美丽》获四川省“家乡闪耀 一县一歌”最佳歌曲奖,红色短剧《一件红色嫁衣“成就”一场红色起义》参加成都平原片区沉浸式党员教育“红色矩阵”交流推介活动,演出视频经省委组织部推荐报送中组部,诗词《蓬溪高峰山赋》获第二届“诗词环球杯”全球华人诗词大赛古典诗词三等奖,短篇小说《白的树》入选四川文学第八期,少儿书法获“麦韵雅艺”省一等奖。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3)文化遗产保护取得实效
一是文物保护不断夯实。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50万元,启动实施高峰山古建筑群防雷工程建设项目、慧严寺大雄宝殿及左厢房修缮工程项目。完成省保单位常乐寺后院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及前院修缮工程方案的报批并启动项目建设。有序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四普工作培训。全面完善蓬溪县不可移动文物目录。落实全县26处石窟寺及石刻文物保护员,签订义务保护协议,建立直接责任人台账并进行责任人公告公示,完成保护标志建设。二是非遗传承活力不断焕发。评定县级非遗传承人1名、非遗工坊1家,蓬溪县洞经音乐荣获全省“2023非遗在社区优秀案例”,省级非遗--柏波麦秆画,被澳门特区经济日报专题报道、2024年9月入选为2024年“礼遇四川”四川特色伴手礼。有序开展革命文物征集工作,初步摸清我县相关革命文物线索底数。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4)文旅市场安全持续稳定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全力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组织文旅行业安全业务培训5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4次,以“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文旅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共出动工作人员954人次,检查了文旅经营单位554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5处,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常态推进扫黑除恶、禁毒、质量强县等工作,持续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播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禁毒等宣传标语500余条。全面清理文广旅游系统505项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在平台认领、编辑、发布。深化“两集中、两到位”,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三是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通过日常巡查、暗访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将执法重心向保护未成年人倾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0个,部门联合执法18次,出动执法人员28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47家次,处理投诉举报 18 件,现场监管演出活动6场次,艺术考级现场监管6场次,取缔非法演出活动1场次,查办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1件,罚款4万元,发出问题督导单14份,巡查网络平台3个、公众号3个、小程序1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5)文旅产业效能有效释放
一是业态培育出实效。新签约文旅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1亿元,打造消费新业态新场景2个(中医理疗馆、香溪谷露营基地)。1-9月全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规上企业营业收入为3681.6万元,同比增长46.36%。二是举办活动促消费。聚焦“引客入蓬”,成功举办“金色之旅 共享高升”油菜花赏花活动、任隆仙桃文化旅游活动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四季畅游”活动5场次,组织各景区、旅游企业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推出“龙行盛世、酷玩红海”新春烟花秀、“庙不可言·养心高峰”高峰山迎春庙会、“龙腾虎跃·牛角沟红色鸿运齐相聚”活动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系列文化旅游活动近10场次,有效吸引客源。三是文旅营销拓影响。举办“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等系列大型营销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上级媒体广泛报道。积极对接CCTV1、四川新闻频道、四川文化旅游频道等媒体先后发布文旅推广、文旅消费、文旅融合等各类宣传信息234余篇,利用蓬溪文旅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旅游资源、线路、赛事活动等信息169篇,视频65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分析
按照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我局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一是人员类,按照绩效目标制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无违规发放记录。二是运转类。按照绩效目标制定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正确编制公用经费,执行进度100%。无违规纪律。三是项目类。年初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制定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广播事业发展、县级免费开放配套、文联所属协会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在编制过程中,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按时上报相关事项,经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对单位部门预算金额进行审核,项目申报的数量指标均完成,审减率达到规定要求。
(2)预算执行分析
支出控制较到位。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办公费与印刷费、训费、手续费、水费的实际支出均未超过年初预算,整体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无偏差。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追加流程要求,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万元,结余注销额为0万元,部门对预算资金及时清收,绩效运行进度较可控。
过程执行进度较好。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应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根据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数据筛选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按财政要求执行,2024年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较好。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努力降低燃修费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数 15.0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23年下降0.96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务活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万元。
(3)完成结果分析
预算完成情况偏差较大。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项目年初预算为1816.46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2135.9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2135.9元,部门预算执行率为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红海景区工程进度款从本单位路过支出,这部分款项年初无预算,导致本单位年末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差距较大。
3、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已纳入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及时更新,管理到位。按时上报资产清查报表,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0,354.61万元,较上年增长2.51%。负债总额6,636.24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净资产3,718.37万元,较上年增长7.31%。
(1)资产分布情况。
我部门/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0,354.61万元,占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0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8,555.32万元,较上年增长3.41%,占资产总额82.62%;固定资产532.72万元,较上年增长-5.18%, 占资产总额5.14%;在建工程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占资产总额0.00%;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占资产总额0.00%;公共基础设施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遗产1,266.58万元,占资产总额12.23%;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房屋和构筑物474.1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9.00%(其中,房屋474.1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9.00%);设备38.10万元,占7.15%(其中,车辆22.95万元,占4.31%,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9.80万元,占1.84%;家具和用具10.68万元,占2.00%;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4)资产配置情况。
2024年度,我部门/单位配置固定资产2.52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房屋和构筑物0.00万元,占0.00%;配置设备2.52万元,占100.00%;配置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配置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配置家具和用具0.00万元,占0.00%;配置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从配置方式分析,建设0.00万元,占0.00%;新购2.52万元,占100.00%;调拨0.00万元,占0.00%;接受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新增0.00万元,占0.00%。
我部门/单位配置无形资产0.00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专利0.00万元,占0.00%;配置非专利技术0.00万元,占0.00%;配置土地使用权0.00万元,占0.00%;配置计算机软件0.00万元,占0.00%。从配置方式分析,建设0.00万元,占0.00%;新购0.00万元,占0.00%;调拨0.00万元,占0.00%;接受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新增0.00万元,占0.00%。
我部门/单位配置在建工程0.00万元。
(5)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单位自用固定资产2,115.83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2,114.4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93%;闲置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1.43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7%。自用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其中在用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4、采购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目录依程序进行采购,实施的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政府采购预算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有关政策,在满足我单位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执行率100%。
5、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我单位制定了《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财务岗位设置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表示了财务收支统一核算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在财务实际设置过程中,做到了将会计与出纳、审核与执行等岗位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而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内部控制效能,确保了财务工作的高效与透明。
(3)资金使用规范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对财政拨入资金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对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等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 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截留、换占、虚列支持存储等违规情况。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6.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无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要求,我单位预算常年项目均严格履行事前评估程序,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常年项目4个,为预期目标:进一步提升广播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文联工作繁荣发展和免开县级配套设置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表。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单位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存在少量应采取但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单位常年项目4个,无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无阶段(一次性)项目。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单位预算常年项目4个,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我单位所涉及的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数量指标全部完成。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单位预算常年项目4个,项目数量指标的完成值与设定预期指标值的偏离度在30%以内。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单位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4个,预期效益指标均已完成。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分析。
2024年度,我单位无资产配置预算,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的清理盘点、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度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效率管理等方面整体效益较好,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及时。经核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后,根据县财政要求按时在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公示本单位预决算情况。同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已信息公开。
2、整改反馈
及时整改。根据文件要求,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查出的问题进行的及时整改。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通过对部门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进行了自查评价,总体认为,我局2024年部门支出管理、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收支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目标任务、质量完成情况良好,效果明显,满意度较高。本项目自评分为87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财务报销凭证所附票据真实性的核实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差旅费、电话费等报销票据,财务人员在核实其真实性上有一些难度。
2、个别定性指标评议,不够客观。对个别定性指标的评议有一定的主观意识,带有一定主观性。
3、个别项目预算编制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资金需求测算不够仔细,导致预算偏小。
(三) 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预算直接挂钩,使绩效结果应用增加刚性约束。
2、今后的工作中,要对全体工作人员组织进行一次深入的财务报销制度学习,同时加强财务公示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强化提高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的鉴别能力。
3、对财务人员以外派学习或自学的方式,督促其提高业务水平,杜绝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为我局工作的发展与改革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3日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4T000010838366-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 | |||||||||
主管部门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实现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和32个乡村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免开覆盖261个行政村,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2024年实现免费开放不少于60小时每周,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免费开放不少于40小时每周,全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55场,满足群众读书、看报、网络浏览和群众文化活动基本需求。 | 该项目于2024年底前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实现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和32个乡村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免开覆盖261个行政村,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2023年实现免费开放不少于60小时每周,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免费开放不少于40小时每周,全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55场,满足群众读书、看报、网络浏览和群众文化活动基本需求。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县关于文化旅游事业工作部署。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免费开放配套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6.40 | 26.40 | 26.4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6.40 | 26.40 | 26.4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免费开放馆数量 | = | 3 | 个 | 3个 | 5 | 5 | ||
免费开放乡镇综合文化站数量 | = | 32 | 个 | 32个 | 10 | 10 | ||||
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数量 | ≥ | 55 | 场 | 55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免开行政村覆盖率 | ≥ | 261 | 个 | 100% | 10 | 10 | |||
活动开展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完成成本 | ≤ | 26.4 | 万元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需求提升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2024年免开县级配套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规范,收支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目标任务、质量完成情况良好。通过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文旅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了公共服务品质,提高了群众素质文化生活需求,促进蓬溪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使我县文化旅游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
存在问题 | (一)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绩效指标设计不尽合理、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二)资金拨付及时性有待加强。 | |||||||||
改进措施 | 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预算直接挂钩,使绩效结果应用增加刚性约束。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做到拨付及时。 | |||||||||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4T000010838354-文联所属协会经费 | |||||||||
主管部门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巩固文艺成果,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文艺品牌,提升文艺精品创作。 | 进一步巩固了文艺成果,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文艺品牌,提升文艺精品创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组织作家协会、诗词协会、楹联协会、问陶诗社会员70余名,创作、文学、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作品800余件(首),文学作品荣获国家级奖励4项、获省级奖励5项;美术作品入展全国展3项;书法作品入展国际展4项、全国展10项、省级展35项;音乐作品获省级奖励3项。书法作品入展国际展4项、全国展10项、省级展35项;音乐作品获省级奖励3项。全年共组织送文化下乡惠民活动50余场,成功举办文艺晚会、书画展、摄影展等20余场次,惠及群众5万余人次。受到国际国内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书法、舞蹈、合唱、吉他等公益培训10期,培训文艺骨干300余人次。组织文艺工作者赴湖北咸宁、永川、西华大学等地交流学习5次,与兄弟县市文联开展交流互访活动3次,促进了文艺创作的交流与合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0 | 6.37 | 6.3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6.37 | 6.3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作文学、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作品 | ≥ | 800 | 件 | 100% | 10 | 10 | ||
组织文化活动 | ≥ | 50 | 场 | 1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活动开展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0% | 15 | 1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县老百姓文艺生活提高水平 | ≥ | 95 | % | 95%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完成成本 | ≤ | 20 | 万元 | 20 | 15 | 1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2024年文联所属协会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规范,收支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目标任务、质量完成情况良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投入,确保了广播电视平稳运行,提高了全县人民文化生活水平。 | |||||||||
存在问题 | (一)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绩效指标设计不尽合理、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二)文联发挥作用不够。我县文联共有编制数2名,实际在职1名,文联人少事多,履行职能,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方面还有待加强。 | |||||||||
改进措施 | 建议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预算直接挂钩,使绩效结果应用增加刚性约束。 | |||||||||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4T000010838314-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资金 | |||||||||
主管部门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免费开放配套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县关于文化旅游事业工作部署。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免费开放配套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我局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50万元,主要用于对文化旅游企业的奖励扶持和文旅产业发展。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使用严格按程序办理,操作规范,确保了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现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行政村个数 | = | 261 | 个 | 100%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全域旅游区公示投诉率 | ≤ | 10 | 次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0% | 15 | 1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文化事业发展提升率 | ≥ | 95 | % | 95%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完成成本 | ≥ | 10.06 | 万元 | 100% | 15 | 1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2024年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规范,收支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目标任务、质量完成情况良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投入,促进了文化旅游事业稳步发展,提高了全县人民文化生活水平。 | |||||||||
存在问题 | (一)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绩效指标设计不尽合理、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二)文化旅游奖补和宣传营销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实施不力。 | |||||||||
改进措施 | 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预算直接挂钩,使绩效结果应用增加刚性约束。二是建议建立完善文化旅游奖补和宣传营销激励机制,并推动实施。 | |||||||||
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4T000010838256-广播事业费 | |||||||||
主管部门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进一步积极推进电视户户通公共服务,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加快广播电视建设步伐,力保“村村通”到“户户通”、“优质通”、“长期通”、“安全通”。最大限度地扩大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率,广播电视覆盖261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建设维护有力,监管到位,保障率达100%,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我县广播电视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按照项目年度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发展、广播事业运行维护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优质通。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使用严格按程序办理,操作规范,确保了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现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0.00 | 79.91 | 79.91 | 100.00% | 10 | 9 | 预算需要再精准 | |||
其中:财政资金 | 80.00 | 79.91 | 79.9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行政村数量 | = | 261 | 个 | 261 | 10 | 10 | ||
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自然村个数 | = | 2008 | 个 | 2008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安全播出可用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广播电视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电视播放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社会反响度还不足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8 | 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完成成本 | ≤ | 80 | 万元 | 79.91 | 10 | 1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2024年广播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规范,收支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目标任务、质量完成情况良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投入,确保了广播电视平稳运行,提高了全县人民文化生活水平。 | |||||||||
存在问题 | 一)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绩效指标设计不尽合理、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二)预算不合理,资金配套不足。按照《四川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县财政应配套50%,即120.48万元。县级财政在省级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就每年以中央转移支付广播事业经费下拨我局广播运行维护资金每年80万元。 | |||||||||
改进措施 | 一是建议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预算直接挂钩,使绩效结果应用增加刚性约束。二是建议增强资金配套额度,确保广播电视长效机制建设。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