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川办函〔2013〕1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28号)精神,切实加强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工作职责,特成立蓬溪县宝梵镇关于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联席会议由分管领导汪海军担任总召集人,工作干部邓茂华担任具体召集人。
(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由大石派出所、镇卫计办、镇党政办、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社会事务办、龙洞小学、大石司法所、镇财政办、镇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残联、镇综治办、宝梵卫生院各部门组成。
(三)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办,承担日常工作。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邓茂华兼任。
三、工作规则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必要时邀请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镇宣传文化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公益性宣传和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工作;负责对涉及精神障碍肇事肇祸相关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引导。
镇综治办: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发挥综合治理优势,通过统筹指导、组织推动、督导检查,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因工作不力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相关部门、单位实施调查问责。
镇卫计办:牵头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大石派出所:负责逐一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综治、卫健等相关单位;负责对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或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防止其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并会同相关单位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并经再次诊断或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户筛查和送治工作;参与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并对身份不明、失联失访患者(疑似患者)、高危人员查找联系其监护人,查明身份或行踪。
龙洞小学:负责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校园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设立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精神卫生的内容纳入教师岗前和在岗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专业培训;对患有精神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对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及时协调相关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学生心理援助。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将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和救治;负责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低保;负责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负责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予以供养和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按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救助;负责对经治疗病情稳定可以出院,但查找不到居住地、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力或拒绝承担监护责任等情况的患者按照规定给予安置;牵头制定并实施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参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报告登记工作。
大石司法所: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及时向派出所反馈情况;负责协助协调辖区做好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符合法律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法律救助;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精神卫生工作有关政策措施,依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镇财政办:负责将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资金列入预算,按时划拨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业服务;对有关用人单位的精神障碍预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县精神障碍患者社会救治救助政策,建立完善精神卫生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已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其待遇保障范围,提高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医保报销限额,实施精神残疾人基药服药补贴,逐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和服药治疗覆盖率。
市场监管所: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药品经营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
镇民兵应急排:负责辖区流浪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报告工作,及时制止有损市容、有伤风化的不文明行为,并配合做好送治工作。
镇工会、团委、妇联:根据各自工作对象,负责依法开展职工、青年、妇女的精神障碍预防宣传工作,并对权益受到损害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相关咨询和维权服务。
残联:负责参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工作;依法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评定;统计精神残疾人员有关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精神残疾人员的社会防治、康复服务和救助工作。
宝梵卫生院: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中老年人群及家庭成员和看护者开展老年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工作,宣传普及老年期精神障碍和常见心理问题的有关知识。
各村、社区:建立村(社区)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完善辖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牵头定期开展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日常排查、登记、动态跟踪、人员送治、困难帮扶工作;具体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日常监管工作,根据风险等级分别制定管控方案,逐一落实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制度,完善患者定期随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年度责任落实评估制度,并督促村居委会、相关单位、监护人和网格员履行职责,做到信息畅通、行踪清楚,按要求进行精神卫生药物维持治疗,定期复诊和康复体检,及时报告异常危险行为,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参照建立本辖区精神卫生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由村书记任组长,村医生、志愿者等工作人员组成;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二)履职尽责,建立长效机制。要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统筹兼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登记、诊断治疗、动态跟踪、随访管理、困难帮扶和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管理指标化、责任落实“具体化”的管理格局,主动研究和解决精神卫生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安排落实防治措施。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在履职尽责的基础上,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工作衔接、协作配合、信息实时交换、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实现工作信息高效、准确、一致。扎实推进精神卫生应急管理机制与常态管理机制的衔接,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管理视线,防止脱管、漏管及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普法引导,常态化、形式多样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展健康宣教、普法宣传,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正能量,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