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近期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度直达资金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直达资金分配、指标下达以及支付情况的监控,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发挥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和直接惠企利民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国库支付中心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二是印发了《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思路、监控范围和股室职责。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等直达资金业务相关股室参加了全省直达资金管理培训;同时,直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开展了直达资金分配、指标下达和监控业务等培训,有效提升了直达资金工作管理水平。
(三)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建立了全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交流群,加强了业务股室、直达资金预算单位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及时解决直达资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四)强化资金台账管理。一是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准确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二是建立了定期对账制度,财政局业务股室、人行、直达资金预算单位每月定期对账,确保直达资金支出相关数据准确、无误。
(五)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对直达资金的指标管理、资金支出、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未上传发文扫描件、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疑似违规用于禁止支出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
二、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一)指标下达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累计收到中央直达资金42003.83万元,其中:正常转移支付12674.88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8428.9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0900万元。累计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指标42003.83万元,下达率为100%。根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县合理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身财力,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坚持“三保”优先、民生为主,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做到了应保尽保,兜牢“三保”底线;到位的中央直达资金,安排用于“三保”资金共计26172万元,其中:用于“保工资”资金合计5094.03万元、用于“保民生”资金合计21077.97万元;其他项目资金15831.83万元。
(二)省、市资金调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直达资金专户共收到调拨资金40301.46万元,其中:省财政厅累计调拨资金39801.46万元、市财政局累计调拨资金500万元。
(三)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收到的直达资金指标42,003.83万元,已全部分配到相关预算单位,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支出41,262.06万元,支出进度98.23%。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531万元,已支付531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2.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71.26万元,已支付531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403.57万元,已支付1268.57万元,支出进度为90.38%。
4.监控系统租赁及使用费422万元,已支付422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5.离退休费1292.66万元,已支付1292.66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6.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贫困生生活补助)750万元,已支付75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7.补发退休费3801.37万元,已支付3801.37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8.安保人员经费275万元,已支付275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9.民政救助资金5776.44万元,已支付5699.2万元,支出进度为98.66%。
10.卫生服务事业资金2208.58万元,已支付1822.55万元,支出进度为82.52%。
11.医疗救助资金2798.49万元,已支付2655.94万元,支出进度为94.91%。
12.“三所”运行经费3600万元,已支付36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13.公交公司、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700万元,已支付7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14.退役军人补助经费1399.56万元,已支付1328.56万元,支出进度为94.93%。
15.企业发展引导资金5946万元,已支付5946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16.数字化城管租赁费127.96万元,已支付127.96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17.抗疫国债资金10900万元,已支付109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四)直达资金使用成效。直达资金运行效率快、投向精准,在助推财政治理能力提升、缓解基层“三保”困难、完善疫情防控体系、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稳定经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快速直达、惠企利民效应正在积极显现,如:
1.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遂财建〔2020〕108号),该项目直达资金到位500万元,已拨付5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建设1500㎡的医用口罩生产车间、实验室及仓库,购置两条医用口罩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备共24台,该项目的实施后可填补我县医用口罩生产线的空白,也可为应急物资的储备做好后备力量;同时项目的实施还能很好地缓解当地就业压力,增加工作岗位50个、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岗位500人,产值可达5000万元,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利润350万元,税金110万。
2.蓬溪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租赁及使用费项目(川财预〔2020〕38号)。该项目安排直达资金223万元,已拨付22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天网”二期、三期租赁及使用维护,通过依托“天网”系统,我县破获案件22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人、服务群众500余次。
3.蓬溪县抗疫相关支出项目(川财债〔2020〕43号)。该项目资金是在蓬溪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安排使用103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主要用于防控物资采购、乡镇社区抗疫人员补助、核酸检测费用等;该资金的及时拨付,保障了卫生健康项目的有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直达资金支出。2021年我县将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支出要求,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动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根据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情况的监控,压实在线监控、预警信息核实、违规问题处理等相关工作,实现监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