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成效,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清明、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大石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蓬溪县大石镇委员会 蓬溪县大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大石镇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成效,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清明、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防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检查活动时间
2022年3月7日—3月31日。
二、大检查对象
全镇餐馆、诊所、村卫生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大检查活动,对辖区内的餐馆、诊所、村卫生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隐患,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工作分工
镇食安办牵头,大石市场监管所负责,大石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积极协助。
(一)镇食安办负责做好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大石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针对大检查对象,对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开展检查工作。
(三)大石镇派出所、各村(社区)负责协助大石市场监管所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清醒认识到开展食品药品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举措。镇食安办、大石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要求,依法依规对辖区餐馆、诊所和村卫生室开展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严格执法。大石市场监管所要对查处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家、个人严格执法,依法处置;大石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及时处置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督查。镇食安办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及时梳理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更好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