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办发﹝202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蓬溪经开区: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1月17日,广西一修车铺面发生火灾,造成三人死亡,起火建筑为居民自建房,是集生产、经营、仓储、住宿等多种使用性质于同一建筑内的“多合一”场所。2月12日,阳江市一民房发生着火,也是属于典型的“上宅下店”的“三合一”场所。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以及我县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遏制“小火亡人”的势头,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止,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专项整治及宣传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治理。
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发动工作人员和社区网格员对沿街商铺、生产仓储“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清理违规住人、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等问题,全面摸清“三合一”场所底数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紧盯南门口、水井湾市场等重点区域和目标人群,告知“三合一”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法律责任,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新增隐患。
二、落实监管责任,促进常态整治。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三合一”场所“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要保持“三合一”场所整治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从源头上根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素质。一是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标牌等,开展消防安全及逃生自救常识的提示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重点区域和目标人群开展经常性上门警示宣传提示,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讲解“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预防火灾的措施、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整治标准。二是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社区网格员开展“三合一”场所业主及公众聚集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结合“三合一”场所场所人员的特点,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演示等方式,警示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增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意识,落实火灾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及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要求参训人员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火灾逃生知识,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专项宣传工作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不符合要求的“三合一”场所,确保宣传出实效。
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及时梳理总结“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专项整治及宣传工作情况,并收集整理整治及宣传工作图文资料及新媒体素材,实时报送数据至电子邮箱,工作开展情况由县消安办每月统一通报。
联 系 人:蒲倩
联系电话:0825-3150286
电子邮箱:875960175@qq.com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蓬溪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