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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2日-20231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112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废弃塑料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蓬溪县经济开发区上游片区德才路

建设单位

蓬溪方誉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启明星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堂兴木业有限公司闲置标准厂房约4800平方米,主要设置破碎机、摇床、洗槽、甩干机、料仓、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设备,建设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生产线一处,项目建成后具备回收塑料碎片3600t/a的能力。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过“pH调节+三级沉淀池+滤网+洗渣机(滚筒式+压滤机+一级气浮+二级气浮+A/O生化处理+二次池淀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蓬溪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堂兴木业既有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蓬溪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破碎采用湿法破碎以控制粉尘的产生,确保破碎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砂石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压滤后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废金属、废包装物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硫酸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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