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蓬溪县农业局政策法规股联系(地址:遂宁市蓬溪县迎宾大道686号;邮编:629100;联系电话:0825-5424913;电子邮箱:snpxx_zcfgg@163.com)。

  一、 概述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农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随着人员变更,及时调整了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组长由局长担任,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及局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要求每个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上报,局领导审核后集中发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落实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采集、撰写、处理、发布等;制定了工作责任制,由局一把手亲自审核,层层把关,避免虚假,错误信息的上报与下达,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农业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本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使我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多次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调度会,对农业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落实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审批(办事)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程序等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和要求、检查落实及评比制度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为保证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还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1582条。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概况信息9条,占4%;计划总结信息9条,占4%;规范性文件信息32条,占14%;工作动态信息158条,占67%;其他信息25条,占11%。

  加大对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在蓬溪县政府门户网、蓬溪县农业信息网、蓬溪日报和遂宁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公告,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将政府决策进一步民主化、透明化,我局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回复6件。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四川省政务公开系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和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解读政策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项目落实情况、投资规模、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新农药管理条例等进行了解读。通过各种媒体做好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舆情引导,及时为群众解惑,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今年以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均能按要求进行公布。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尺度较难把握;四是存在信息发布量少,有些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收集提供信息,一是注重对强农惠农政策补贴、农业产业化经营、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及时公开,二是一是围绕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与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涉农新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文本内容,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好实施的良好氛围。三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充实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蓬溪县农业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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