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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16: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综执函〔2021〕16号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张莉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水井湾菜市场脏乱差现象的建议》(第4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县政府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及赤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了《蓬溪县活禽交易宰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议稿),成立了规范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职责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并对农贸市场活禽宰杀规范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是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赤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和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一道与蓬溪县水井湾活禽宰杀点商户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引导活禽宰杀商户搬迁至活禽宰杀点定点点位从事活禽交易宰杀活动,并告知经营户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活禽宰杀店下发监督意见书,并劝导经营者到指定屠宰点从事活禽屠宰活动或转型转产。截至目前,发放监督意见书32份,宣传资料60份。

三是县综合执法局在对水井湾市场进行自查自纠的前提下,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县特警、交警、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水井湾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县综合执法局重点打击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乱象,劝导商户和流动商贩遵守市场秩序,规范入室经营,自觉落实“门前三包”,共同维护市场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同时落实市场管理人员加强监管,确保市场有序经营,树立文明的市场形象。县综合执法局共疏导商贩320人次,清理占道经营156起,清理乱摆乱放37起,落实“门前三包”65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取缔占道经营流动商贩12起。

县交警队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原则,对发现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采取指挥中心查询车主电话,提醒车辆驾驶员尽快将车停到有停车位的地方,并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对通知不到和不听劝告的,利用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发放《违法停车告知单》,如果遇到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立即通知拖车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对占道经营的小贩跟踪督促其尽快驶离。

县住建局对水井湾市场商铺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针对农贸市场普遍存在沿街宰杀活鱼活禽、垃圾清扫不及时等问题,对水井湾市场7户活禽及水产经营户开展检查。登记每一户经营户存在的问题,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户及时整改,规范经营,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水井湾市场的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的巡查监管,规范市场管理,打击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的违规乱象,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顺利的推动水井湾市场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劝导原活禽交易宰杀经营户到活禽宰杀点定点点位从事活禽交易宰杀活动。二是建立常态机制。执法人员对市场环境开展不定期排查,做好常态化管理,确保市场环境卫生整洁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重点时段重点盯守。在买菜高峰时段,采取“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方式,不间断对市场周边的游商小贩进行规范管理,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保障市民出行秩序。四是交警大队将对水井湾市场周边街道加强巡逻,确保市场周边交通秩序。

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参与、宣传和监督。

此函。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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