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恒茂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交的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批决定进行了公示,现将审批决定通告如下:
一、四川恒茂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审批决定:批准。申诉后资料符合要求
二、四川省铭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
审批决定:不批准。
三、四川拓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批准。
四、四川久久昌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批准。申诉后资料符合要求
五、四川省洲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
审批决定:批准。申诉后资料符合要求
六、四川名通亨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不批准。
七、 四川星恒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不批准。
八、四川竣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不批准。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