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吴彬彬,男,汉族,共青团员,学生。户籍住址:四川省蓬溪县常乐镇崇文村7组11号。现住址:四川省蓬溪县常乐镇崇文村7组11号。
2024年6月19日上午10时50分许,蓬溪县常乐镇崇文村7组(高层山脚)农户吴某言家中突发火灾。刚参加完高考的蓬溪实验中学学生、同村青年吴彬彬在发现险情后,不顾自身安危,毫不犹豫破门而入,发现屋内尚有吴某言、董某贞两名年迈、行动不便的失能老人。吴彬彬见情况紧急,当即抱着一名老人便冲向屋外,将其放至安全地点后,又冲入屋内救出另一名老人。在安全救出两名老人后,再次折回屋内关闭了电闸,有效避免了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后来吴彬彬又加入到提水救火的行列,看到消防员到达现场后才默默离开。
根据上述事迹,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吴彬彬同志“蓬溪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从见义勇为基金中奖励吴彬彬现金15000元。各级各部门要号召干部群众学习吴彬彬同志在紧要关头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和新时代好青年良好风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