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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3年,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抓手,股室负责人为关键落实人的领导工作机制,明确各股室职能分工,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在局党组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

(二)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一是推进集中学法制度常态化。利用学习强国、四川学法考法平台,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和医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人员政治理论素养和法律素养。二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局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单位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全方位、深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学习5,极大提升了干部的法治水平和思维方式。

(三)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参保群众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安全规范用好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案释法,通过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发布基金监管小课堂系列视频,发放宣传海报和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医保基金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同时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进经办大厅活动,提高公众政策知晓率和守法意识。

(四)主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部门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流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编制《蓬溪县医疗保障局法治账图蓬溪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明确部门权责事项和法律依据,将蓬溪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依法履行职责,谱写医保为民新篇章。

1.以参保扩面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安排对标跨越,按照参保缴费有资助、基本保障有标准、大病保障有倾斜、医疗救助有托底的综合保障机制,全面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截至12月底,全县参保人数47.9万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0%;累计向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推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自付15588.5元以上人员 4550人;累计完成医疗救助126426人,救助金额3703.1万元。

2.以待遇落实助力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一是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基金管理原则,保障基本医疗、重症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和医疗救助等方面待遇的全面落实,2023年医保基金支出54292.17万元;二是做实“两病”,保障门诊慢特病患者待遇落实。2023年我县共保障门诊慢特病20.44万人,共计9168.23万元,市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

3.以严格监管助力医保基金安全平稳。一是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常态化”“可持续”的基金监管模式;二是开展“全覆盖+专项”执法监督,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截至目前,共处理辖区内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09家(),共涉及金额2304.28万元(其中:追回违规金额768.49万元,扣除违约金1535.79万元);三是加强与公安、卫健、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在案件移交、调查取证等方面加深对接,利用数据互通比对方式实施精准打击,截至12月底,办结行政执法案件3例(追回医保基金2237元,处罚款项4474元并上缴财政非税收专户),有效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切实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以深化改革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和药品集采工作持续向好。截至12月底,我县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25家,试点药品总采购金额1727万元(其中:中选药品1498万元,非中选药品229万元);在全县所有开展住院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实行DRGs付费,使以DRGs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50%以上,促进医疗资源规范合理、有效利用。二是全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我局按照《遂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持续在政策宣传、舆情监测和业务培训上发力,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3,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助力我县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医保”便民服务推广,持续提升我县基层医保公共服务效能。截至12月底,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344357人,激活率69.22%,居全市第一。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66.5%,居全市第二;四是加快实现医保服务“就近办”。下放21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到20个乡镇(街道)办理,下放16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到全县322个村(社区)办理,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关口前移、服务下沉、重心下移,为全县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五是持续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完成人大政协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2件,截至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全年共受理12345政策咨询700余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5.全力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2023年,顺利完成迎接脱贫攻坚“后评估”、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回头看”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医疗保障局考核指标顺利验收通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行政执法人员,现有执法人员主要来自经办机构稽核人员按照医保定点协议进行协议监管,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医保管理服务对象庞大,全县医保参保人员47万余人,定点医药机构200余家,以现有力量难以做到全面监管。

(二)缺乏推动行政执法及“三项制度”工作经验。在此之前,医保管理一直是协议管理,全局工作人员均缺乏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经验。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登贵,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治理工作亲自抓,重要问题亲自部署;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担当、失责必究;坚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相关规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执法力量,强化医保法规及执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与日常自学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执法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细则。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司法部门,规范医保行政执法流程、文书、自由量裁等事项,细化违法行为定性标准,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罚得当。

(三)加大普法宣传活动力度。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创新开展医疗保障法规普法活动,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领导带头垂范、职工认真落实、群众普遍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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