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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会镇 发布时间:2024-01-30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中共蓬溪县新会镇委员会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新会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对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责任分工方案》(蓬委〔2022〕67号)和《蓬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蓬府法组办〔2023〕1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2023年新会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组织引领。我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法委员王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完善考评机制,将学法用法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度规范。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以充实的学习强化队伍。用一支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队伍来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健全规章制度。按照规范化服务性政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持续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体系。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引导和激励机关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要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确保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做到程序正规,成效明显。三是深化执法改革,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执法力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3大类权力类型及54项权力事项。

(三)健全体制。开展以镇机关为主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镇下属事业单位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并在全镇各村和下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一是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让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将办事人员引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因公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及时接收、转交,并跟踪办理。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二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均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行业特点,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依据《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机关各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下属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本部门多次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单位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四是完善和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开展政府公共服务测评,建立以镇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代表为主体,以被服务对象评价服务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制,查找在履行服务、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按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创新工作,将行政效能建设同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面向群众转变作风、面向基层转变作风落到了实处,不仅加强了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四)完善机制。一是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界代表的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民主评议决定基层事务,构建了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村级治理机制。二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对好的建议、意见予以采纳,同时将信息反馈群众,做好沟通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和谐,进而促进了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大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地震等综合灾害和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四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五)加强法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深刻领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应用“法治账图”,促进业务与法治的深度融合,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全镇设立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示栏、公示牌、公共法律指引牌3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100%,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成率达95%以上。全镇11个村(社区)从“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中共党员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村(居)民中遴选出“法律明白人”33名。宣传法律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参与到村(社区)的法治文化建设,成为村(社区)居民中的法律建设带头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依法行政总体趋势良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和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形成了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监督的良性循环。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机关干部认为,本单位没有行政处理决定权,没有行政处罚权,也没有行政许可权,依法行政主要是职能部门的事,法律赋予的职权有限,依法行政与己关系不大。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与人民群众的诉求总体上有时不相适应。镇机关工作人员,虽对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有一定的掌握,但往往对单项的法律问题了解不透、研究不深。

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一是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特别是要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加强培训,做到执法规范,自觉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二是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入脑入心。特别是对镇村干部的法治宣传,确保干部能时刻以法治方式处理党和国家事务,能时刻将法治工作抓在手上、融入到工作的各环节。

(二)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拓宽工作思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来办事,严格实行依法治理各项制度,自觉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全力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发展。取信于民,打造“诚信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推动依法行政。一是让广大群众行使监督权,对行政机关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敢于批评抵制,切实保证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二是在落实镇行政责任制的同时,镇人大应当加大对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力度,按责任条款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使镇政府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镇人民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直面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想办法,添措施,逐步、扎实、有效、全面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中共蓬溪县新会镇委员会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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