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应急发〔2021〕10号
各股、室、信息中心、执法大队:
现将《蓬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好全县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1.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蓬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2.蓬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局法定职责,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我局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已查实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我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重点检查。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 13家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 65%,原则在 2021年 11 月底前完成。
(二)一般检查。将在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 7家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分配附后)作为年度一般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 35%,在 2021年内完成。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应急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及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事项、对象、方式与次数,编制 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四、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有关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依据有关规定,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截至 2021 年3月,县应急局共有注册执法人员(持有四川省司法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监管类行政执法证)16人,其中 2人参与驻村工作队工作,实际在岗执法人员 14 人。县应急局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2人。
(二)有关工作日测算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要求,确定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3000个。
2021 年共 365 天,双休日 104 天,国家法定节假日 11 天。2021年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11=250个工作日。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数量=250×12=3000 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 1160个。
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安全综合监管160个、行政许可120个、事故调查处理140个、行政案件调查处理200个、投诉举报核实80个、专项行动120个、联合执法120个、宣传教育培220等内容。
3.非执法工作日预计 1680个。
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应急值班450个、应急救援指挥协调120个、学习活动300个、工作调研指导260个、党群活动240个、各类会议培训考核180个、休假130个等内容。
4.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160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90 个工作日。按照每次出动3至 4名执法人员、1至2 天时间完成对一个企业的监察执法,每检查一个企业需要3 至 8个工作日的计算方法,全年计划对 13家企业进行计划内重点监督检查执法19次,对7企业进行一般检查7次,预计需要78至208个工作日。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和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等实际需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八大专项管理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的证据固定按照“谁检查,谁收集”的原则由具体检查人员负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局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人负责督促整改。有关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依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经审核后移交局执法大队承办,相关股室应派人参与案件调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股、室、中心、队应严格按照监管执法计划执行。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三)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单独归档,统一编号保存。
附件1:2021年蓬溪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2:2021年蓬溪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一般检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