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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今年3月29日是我国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根据《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和体育局决定开展 2021 年“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21 年 3 月 22 日—4 月 22 日

三、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及幼儿

四、活动形式、内容及参与办法

(一)班主任(教师)登录遂宁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用平台提供的“预防校园欺凌教育”视频,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

(二)学生登录遂宁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宣传图片入口或到“我的学习”中填写“校园欺凌”问卷,以便全面了解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知识的掌握情况及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的开展情况及效果。

五、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细化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校实际,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对“预防校园欺凌教育”专题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欺凌教育。各校要充分利用遂宁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育、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加强学生道德与法治、生命安全、心理健康等宣传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品德。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督导检查。各学校平台管理员应随时查看任务完成情况并督促师生及时完成,教体局将把专题活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督导督学内容;各校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及时摸排、化解学生间、师生间矛盾纠纷,快速妥善处置各类校园欺凌事件。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发生校园欺凌责任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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