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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1-23 11: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袁伟、冯荣国、刘灵文县人大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借鉴紫御中央项目的经验,加快推进香榭城项目推进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紫御中央项目系通过破产重整,将项目处置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行解决,完成了向购房户交房,并依法清偿了部分债务,项目处置推进顺利。
  香榭城项目由四川涌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分两期建设,共规划建筑面积31.48万平方米,住宅2335套,2015年3月一期开工建设,2017年12月5日因资金链断裂停工烂尾,烂尾时一期9.89万平方米仅完成主体工程,二期规划21.59万平方米,住宅1603套,仅完成10号和11号楼10层主体框架工程,剩余约18万平方米,仅部分完成桩基工程。项目涉及购房户等债权人1100余人,2018年7月26日,县法院裁定受理涌岷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为破产重整管理人。项目处置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与紫御中央一样,香榭城项目采取破产重整自救方式为主,同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团结债权人,督促债务人,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成效初显。北区2-5号楼预计今年春节可向购房户交房,南区10-11号楼11月底前可实现复工建设。下一步将制定科学合理的破产重整草案,推进剩余问题解决。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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