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民政局持续强化急难临时救助工作,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
一是加大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政策衔接力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政策的衔接,对有劳动能力但因疫情影响、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需要照护等客观因素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大学生等临时遇困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的衔接,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期间,符合条件的根据困难程度先行给予临时救助。
二是拓展临时救助范围。1.将外地户籍且长期在我县务工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病因疫等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将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是提升临时救助服务。全面实施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临时遇困群众纳入临时救助。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园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采取小额先行救助、简化审批程序等方式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
四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2023年,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根据其困难程度、困难类型和持续时间,适当提高临时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