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

来源:蓬溪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01-19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大石镇陈花椒干杂店(陈英贵)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230号

陈英贵

92510921MA630MC15E

蓬溪县大石镇陈花椒干杂店

蓬溪县大石镇陈花椒干杂店(陈英贵)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处罚款。

2021年1月3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广泰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蓬市监罚字〔2021〕001号

 

 

向琼

 

915109215676461873

遂宁广泰燃气有限公司

 

遂宁广泰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依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2021年1月12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全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的检验检测案

 

蓬市监罚字〔2021〕003号

曾革文

 

91510921099070892J

四川省全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川省全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的检验检测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2021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