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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卫生健康局生态环保事项清单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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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卫生健康局生态环保事项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任务清单
1医疗废物处置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全县医疗机构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对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用水应急预案。公示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
3辐射安全管理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放射诊疗设施设备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辐射污染事故医疗应急救治。
4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和控制会同县生态环境局与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做好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指导重污染天气引发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5宣传环境与健康知识按照职责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负责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康和防护知识。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7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处置医疗卫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配合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违法行为。
8其他环保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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