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公开如下(见附件)。
附件:1.蓬溪县医保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支出目标自评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2.蓬溪县医保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支出目标自评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3.蓬溪县医保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支出目标自评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