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2034172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公安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0-01-30
  • 发布日期: 2020-01-30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公安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局“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积极推动审批服务标准规范,网上服务智能便捷,窗口服务优质高效,监督管理精准有效,扎实开展在线服务、实体服务、自助服务“三位一体”建设,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门通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打造公安“放管服”改革蓬溪品牌。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由副政委补卫东为组长,县局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治安大队(含出入境)、交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制大队,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提档升级“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应用

  1.推进“四川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运用

  工作任务:积极与市局对接,建成并有效运行“四川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蓬溪站点,实现省市县三级对接联通,数据汇集、集成应用。将可在“12123”APP,“微户政”微信小程序上办理的业务全部与“四川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部事项可上网办理,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办理。

  工作措施:在6月底前,完成“四川公安政务一体化平台”蓬溪站点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市局报备。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适时推进四川公安APP蓬溪频道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县局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科通处。

  2.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推进“蓬溪县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社会信用相关数据采集汇聚,强化信用结果深度运用和联合奖惩,推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完善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保安服务业、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爆破作业单位、网吧等涉企“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覆盖,减少监管活动对相关企业正常运转的干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工作措施:及时在“蓬溪县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中录入相关信用信息;根据县信联办后续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推进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完成数据共享,实现信用结果深度运用和联合奖惩。6月底前,县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要制定并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

  (二)优化完善公安窗口实体服务功能

  3.规范优化营商政务环境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便利的环境。积极跟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清理证明事项,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节省企业运营成本。

  工作措施: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并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积极跟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

  4.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设

  工作任务: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需求和应用习惯,通过信息共享、集成优化,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将分设的单一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力争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窗通办”。

  工作措施:于11月底完成“三集中三到位”。通过对受理窗口整合、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实现“一窗通办”。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

  5.推进便民服务点和公安政务分中心建设

  工作任务:坚持立足实际、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托城区派出所,交警队、出入境服务网点、警务站、社区警务室、警邮代办点等,科学布局便民服务点,持续深化“警医”“警邮”“警银”“警保”“警企”合作,为群众就近提供交警、户政、出入境等高频服务事项,打造“15分钟服务圈”。深化“蓬南派出所政务分中心”建设工作,为周边群众提供户政、出入境、交警等服务,进一步深化川渝毗邻地区“边际联防,公安服务”。

  工作措施:结合我县实际,依托派出所、警务室建立一批公安便民服务点,请求市局相关部门为县局尽可能提供技术支撑和权限下放。县局要继续深化“蓬南派出所政务分中心”建设工作,力争将政务分中心打造成为亮点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蓬南派出所。

  6.继续推行星级窗口评定工作

  工作任务:打造试点示范星级窗口,持续改善窗口单位硬件条件,完善窗口规章制度,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在2019年窗口单位星级评定基础上,再创建评定三星级窗口2个,评选三星级窗口工作人员3名;在已评为三星级的窗口中创建评选四星级窗口3个,在已评为三星级的窗口工作人员中评定四星级窗口工作人员10名;着力推进出入境管理部门创建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系统三星级窗口工作。

  工作措施:县局相关部门在7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自评和申报工作,12月中旬前完成评定工作。

  责任单位:县局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

  (三)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考核工作体系

  7.建立并落实“好差评”制度

  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建立公安政务“好差评”制度,健全线上线下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审批服务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提高窗口单位社会化评价满意度。对上级通报、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措施:6月底前制定并印发《蓬溪县公安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在11月底前建立统一的评价制度、规范的评价方式,明确的评价内容,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线上线下汇聚,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警务督察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市委确定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放管服”改革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机关便民利企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扎实推动各项举措的落实落地,真正的将改革红利惠及到每一位办事群众。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担当尽责,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微信、微博、政务外网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自媒体等,广泛宣传公安改革举措,使更多企业、群众知晓并接受公安机关所推出的便民举措,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