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化药制剂)编纂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注〔2013〕11号)要求,编委会办公室已组织修订完成第二批44品种的四川省医疗机构化药制剂标准及说明书(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至2014年7月16日。
本次公示的制剂标准及说明书适用于四川省配制该品种的所有医疗机构。请全省各有关医疗机构及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编委会办公室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此公告信息传达到辖区内有关单位。
传真:028-86927613
编委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57号新华饭店综合楼410室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及评审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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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