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031528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司法局
  • 文       号:蓬司法发〔2022〕5号
  • 成文日期: 2022-03-07
  • 发布日期: 2022-03-07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07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股、处、室、所、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及时真实地反映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重点

(一)落实重点工作情况。围绕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及中心任务内容,挖掘特色素材,总结提炼经验措施,形成政务类工作信息。

(二)服务民生经济情况。围绕全县绩效目标工作内容,结合单位职能实际,反映全系统在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斗争等社会民生方面的重要活动和工作措施。

(三)体现日常工作情况。围绕本股室所平时开展的常规工作,及时反映在依法治县、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工作推进情况。

(四)展示工作成果情况。围绕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突出亮点和典型成效,总结提炼形成具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文章,体现工作实绩。

(五)满足特殊需求情况。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正能量的意见建议、对策措施和舆情评价,完成特定约稿。

二、任务分工

(一)政务信息。各司法所原则上每两月至少向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1条,全年不得少于6条;机关各股室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向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1条,全年不得少于4条,于当月12日前报送。

(二)舆情信息。各司法所和部分股室全年向局办公室报送舆情信息1条,报送按附件1表格顺序股所交错每月依次报送,于当月20日前报送。如:1月赤城所、2月督调股、3月蓬南所、4月普治股报送,依次类推。

(三)工作信息。各股室所日常性工作信息原则上每月至少报送1条以上,全年不得不少于12条,可不定时报送。

(四)约稿信息。根据市局和县“两办”要求进行不定时征稿,由办公室联系相关股室所撰写,无特定任务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股室所要把信息报送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提高”;要均衡有序推进,避免“信息打挤”和敷衍应付,积极配合县局顺利完成信息目标任务。

(二)注重质量。要认真对待,精心思考,做到语句精炼、层次清晰、内容有物、形式多样,杜绝“假、大、空”和千篇一律等现象。各股室所负责人要从信息内容和格式上严格把关,审核无误后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三)定期通报。为确保信息收发衔接顺畅、内容质量良好,局办公室将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深入各股处室所进行督导调研,指导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信息报送中存在的质量不高、文字错漏、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将进行通报,同时在每年6月和12月底通报信息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不佳的,将按照目标考核办法予以一定扣分。

(四)报送方式。为便于统计和工作联系,信息末尾处请注明来源股室、联系人,各类信息报送前按程序审核后通过QQ邮箱报送至局办公室。

蓬溪县司法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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