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中、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的通告》要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仅一个缴费档次,统一确定为:350元/人·年。为扎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组织落实。
一、高度重视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大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志敏 党委书记
邓碧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朝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尹 超 党委副书记
吕道金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梁艳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文彬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唐州林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郭 欣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谋 副镇长
郑凯元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庞 斌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 科 大石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菊华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蒋丽华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庞斌兼任,蒋丽华、廖玲、鄢雅丽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2023年度目标任务与2022年保持一致(详见附件)。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筹资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保,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保尽保。
(三)2023年仍然实行刷卡缴费、自助缴费、银行代收及多渠道缴费4种缴费方式,建议仍然以刷卡缴费作为主要缴费方式,为确保资金安全,各村(社区)收缴资金务必及时通过POS机刷卡缴费并入库,严禁出现收缴的医保资金长时间停留在各位干部手上。
(四)各村(社区)要主动学习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新参保缴费政策、缴费方式及操作流程,要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台账做好缴费对象、缴费金额、缴费时间、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登记,确保征收账目清楚明晰。
(五)2023年资助对象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医保局下发的分类资助对象名册,逐一核实身份,确保不重不漏。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该全额资助的实行全额资助,该定额资助的实行定额资助,并全力做好资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资金的收缴工作(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87.5元/人;已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175元/人),所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参保率需达到100%。
(六)各村(社区)要积极创新征收方式,采取反面典型案例、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保知晓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保的社会氛围。
(七)时间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四、考核奖惩
(一)全镇将根据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逗硬进行奖惩。对完成率在95%及以上的村(社区),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不限个数;对完成率在90%-95%(含90%)的村(社区),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不限个数;对完成率在85%-90%(含85%)的村(社区),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不限个数。
(二)凡是未完成目标任务85%的村(社区),直接按完成率85%的目标任务从工作经费中扣减相应的资金差口,并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2分。
附件:大石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蓬溪县大石镇委员会 蓬溪县大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日
附件:
大石镇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 名 称
|
考核数
|
名 称
|
考核数
|
| 乌木嘴
|
1900
|
南 塘
|
2090
|
| 大 福
|
2168
|
天宫堂
|
2147
|
| 文 凡
|
2603
|
雷洞山
|
2327
|
| 泉 程
|
1392
|
连二寨
|
2225
|
| 牛角沟
|
2144
|
偏 马
|
2270
|
| 通祥社区
|
948
|
护国社区
|
1137
|
| 合计:23351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