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办函〔2023〕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蓬溪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方案(2023—2029年)》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蓬溪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方案(2023—2029年)
为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川教督委〔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人民群众更满意”的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保障、合理布局为切入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抓手,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公平、注重质量、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不断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健全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加强资源配置,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缩小城乡、校际教育综合实力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转变教育理念,推进素质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到2029年,全县义务教育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标准,师资配置均衡,教育管理规范,育人质量进一步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标准化、特色化发展,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标准,并通过评估验收。
三、实施步骤
2023年至2029年,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持续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施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工程、教学及辅助用房达标工程、体育运动场馆达标工程、设备设施达标工程等,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优质均衡基础;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特别是评价机制改革,强化五项管理,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一)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营造氛围(2023年1月—2023年7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蓬溪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制定《蓬溪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方案(2023—2029年)》,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启动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迎检工作。
2.抓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责任感、使命感。
3.开展迎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相关县直部门、中小学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熟悉并掌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内容、指标、程序,了解省评、国检的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高各部门、学校迎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第二阶段 对标自查,夯实基础(2023年8月—2025年12月)
1.建立问题台账。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查找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工作举措。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检反馈问题及三年复查问题整改,夯实优质均衡创建基础。
2.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合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新(改、扩)建4所中小学校,撤并100人以下、不足6个班且生源持续萎缩的农村小规模学校7所、教学点2个,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工作,优化师资配置。教职工编制岗位符合要求;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师学历达到标准;县级以下骨干教师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达到0.9人以上;教师培训完成率达到10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4.提升教育质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系统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加强“五项管理”,落实“双减”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学区化、集团化”办学,采取“名校+新校、强校+弱校、城区学校+农村学校”等方式,努力缩小城乡、校际、群体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三)第三阶段 对标攻坚,培优补短(2026年1月—2028年6月)
1.统筹配置教育资源。达成“资源配置”中7项指标,重点保障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保持并提升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2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并保持;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全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全县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2.加大政府保障力度。达成“政府保障程度”中的15项指标,重点落实好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通过调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中小学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均在1间以上且面积达到标准;规范班额,全县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落实经费保障,按政策保障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保障师培经费预算与拨付,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继续加强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县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省一级示范高中蓬溪中学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3.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达成“教育质量”中9项指标,大力提升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强学校章程及发展规划建设与管理,全县所有学校章程建设规范,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培训,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加强学校德育,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开设好课后服务,落实好“双减”工作政策,保障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4.提升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5.杜绝“一票否决”事项。加强教育管理,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行为。
(四)第四阶段 督导整改,接受验收(2028年7月——2029年12月)
一是组织专项督导。组织人员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建立问题清单、对单限时整改。
二是总结创建成果。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展示全县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成果。
三是迎接评估验收。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五)第五阶段 形成机制,巩固提升(2029年以后)
全面总结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成绩,认真梳理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全面进行整改。制定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提升规划,安排部署我县三年复查工作,保持及提升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引领。做好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在普安新区新建1所2500人规模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将下河小学分成2个建制学校;稳步撤并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2023年计划撤销小学2所。
(二)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投入,按期完成墨砚湖学校和城东小学2所公立学校建设任务;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完成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改建或新建任务;新建、改建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确保生均面积达标;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网络多媒体教室,推进农村中小学信息化教育设施设备扩容升级。落实《蓬溪县教育集团(联盟)化办学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着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交通、防疫、食品卫生、消防、教学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确保师生安全。至2028年6月,全县所有中小学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全部达到省定标准,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三)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认真落实《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蓬委发〔2020〕13 号)精神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至2025年,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达到标准。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至2025年末,完成500名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学历要求,力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所占比例达到标准。全面落实《蓬溪县教育体育局 蓬溪县财政局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蓬教发〔2016〕68号)精神,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着力突破体制障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学校捆绑式共同发展,推动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将师德测评结果应用到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方面,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改善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
(四)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需资金。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和一个不低于”。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新闲置教育资产盘活举措,鼓励社会捐赠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阵地作用,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科技场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的重要育人作用,突出德育实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分重点校(班),不举办各种实验班,扎实推进“五项管理”,坚决落实“双减”政策,防止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强化体育锻炼,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齐开足体育课,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强化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设立彰显书法之乡特点的艺术特色课程,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加强劳动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筛查及健康教育。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开展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六)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健全并有效运行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心理、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落实家庭困难学生就学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健全和充分发挥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服务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全纳”教育保障体系,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创建工作机制,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要将义务教育校舍新建改建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合理进行空间布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要在土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三)做好动态监测。建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过程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自查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态,及时研究全县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举措,高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加强督导问责。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将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反馈和限期整改制度,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强化追责问责,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