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证明事项清理汇总表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填报单位: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填报人:邓艳君       联系方式:5435383    填表日期:2024.07.18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清理建议

(取消/保留)

取消/保留

理由

是否纳入

告知承诺制

备注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急诊诊断证明等

意外伤害医保报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 765 号)第二十条

1.法律2.行政法规

县医保中心

公检法部门

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