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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11: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安委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化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大力度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为全县安全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宣传重点

(一)聚焦企业全面加强安全宣传。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把宣传教育培训放在企业安全生产突出位置,切实做到“六有”(有制度、有培训、有活动、有文化、有警示、有标识)。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风险及应急预案,宣传“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措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企业“吹哨人”作用,及时举报处理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安全文化“进车间、进班组、进走廊、进食堂、进宿舍”等方式,不断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要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让安全生产要求入脑入心入行,营造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商务经合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共青团蓬溪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蓬溪经开区(以下工作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蓬溪经开区负责,不再单独列出)〕

(二)聚焦校园全面加强安全宣传。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将安全教育全面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常识普及,切实做到“六有”(有授课、有氛围、有资料、有人员、有训练、有考核)。结合近年来学生溺水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加强学生涉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防溺水“六不”宣传和道路交通“六要六不要”及交通标志标识宣传。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防踩踏、防暴力、防食物中毒以及消防安全等知识,普及地震、火灾逃生知识及报警、求助电话常识。采取安全文化“进课堂、进班会、进广播、进板报、进教室、进走廊、进食堂、进宿舍”等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安全理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着力通过“小手拉大手”,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效果。(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青团蓬溪县委)

(三)聚焦燃气全面强化安全宣传。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多起燃气事故教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引导商业用气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宣传燃气使用常识,加强“安全六计”(勤通风、常看护、巧自检、远避险、记关阀、护管路)宣传;要广泛宣传燃气及燃气器具的使用、检查与维护知识,宣传简单识别燃气泄漏的方法以及燃气泄漏应急处置方法。要采取燃气安全入户、举办专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关注燃气安全,进一步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增加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让燃气安全“人人受教、户户受益”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从源头上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爆炸等事故,在全县创建安全和安心的用气环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聚焦消防全面强化安全宣传。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推进消地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遂安办〔2022〕21号)要求,深入开展消地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推进“四有”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 “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公众所在场所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和居民小区 “三清三关”(清通道、清厨房、清阳台、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专项宣传,广泛宣传“四懂”“四会”消防安全常识。通过“敲门行动”,将消防安全送进千家万户,扩大消防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从根本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

(五)聚焦交通全面强化安全宣传。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绵阳江油“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机动车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无牌驾驶、疲劳驾驶、醉驾毒驾、不系安全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开车接打手机和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超员、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六要六不要”和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交通安全素养,增强交通避险能力,引导广大群众争当交通文明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聚焦森林防火全面强化安全宣传。各部门要深刻吸取省内外森林火灾教训,切实提高“防”的政治站位,认清“防”的严峻形势,将“防”字贯穿于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进林区、进村社、进企业、进场镇、进景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动员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切实养成上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的良好习惯,真正将森林防火知识广泛宣传到各家各户,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防火、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聚焦全员素质提升强化安全宣传。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课程,纳入企业技能培训内容,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开展常态化培训教育,以一个干部职工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邻里。要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宣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宣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深入宣传普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法治精神,掀起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执法的热潮。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防灾避灾自救技能和应急处置方法,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安全文化进“党委(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进公共场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打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能安全、合力保安全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宣传方式

(一)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统筹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围绕“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创新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家校共建等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生产宣传的鲜活性、灵动性、参与性和互动性。

(二)积极开展“十个一”宣传活动。各部门、各行业领域要创新安全宣传形式,丰富安全宣传内容,拓展安全宣传载体。要通过打造一批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开展一次安全培训讲座,参观一次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播放一部安全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发放一套安全宣传图册,制作一批安全警示标语,粘贴一张安全宣传海报,推送一条安全提示短信,组织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

(三)积极开展安全示范点创建。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加大考核指标权重。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将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载体,精心打造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富有创造性、带动效应强的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活动、“五好家庭”“平安校园”等创建,以点代面,示范带动,真正把安全文化送进基层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建强宣传队伍。各部门要将安全宣传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安全宣传计划、明确安全宣传任务,落实安全宣传责任人,建立安全宣传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员工、教师、学生、基层网格员、护林员、地灾监测员、水灾监测员、党团员、民兵、退休干部、公益岗位人员等力量,建立建强基层安全宣传队伍,实现一企一队伍、一校一队伍、一社一队伍、一村一队伍,打通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

(二)用好宣传阵地。拓展“线上+线下”安全宣传阵地,将安全宣传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打造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文化阵地,形成“一处一景”“一场一亮点”。利用LED屏幕、公交站台、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顶灯等,播放安全宣传标语、音(视)频;加大各类安全科普宣教基地公益开放力度,强化体验教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平台,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和公益宣传信息,普及安全知识、防灾避灾自救技能,打造线上宣传矩阵。在全县形成“标语随处见、广播耳边放、警钟时常鸣”的安全防范氛围。

(三)丰富宣传资料。各牵头部门每年至少制作一部公益广告或者警示教育片,一本宣传图册,一张宣传海报,在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上播放、张贴,发放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等,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蓬溪经开区、企业、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制作宣传资料并实施,确保安全知识送进基层一线,安全宣传措施落地见效。各牵头单位,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安全宣传资料报县安办。

(四)整合媒体资源。各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各类媒体资源的整合利用,集约各个媒体资源,动员各类媒体积极向社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在安全宣传重要任务、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时联合发声、统一发布,扩大影响力。

(五)规范信息报送。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蓬溪经开区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实时报送安全宣传工作信息(包括图片、视频)至少1条,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年度安全宣传总结。县安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

联 系 人:周*萌

联系电话:0825-5391315   

电子邮箱:215975589@qq.com

 

 

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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