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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即将实施的温馨提示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该文件同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相配套,将同步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

该文件主要针对近期车载充电器大量出现,从防触电保护角度,禁止了车载形式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同时,为与现行和即将实施的强制性标准保持协调一致,增加了充电器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请各销售企业充分掌握第1号修改单要求,加紧做好老旧产品退换货工作,确保严格执行标准要求。

附件: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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