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我市气象条件好转,空气污染风险降低。按照《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遂污防攻坚办〔2022〕8号)和《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7月29日12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2〕15号)要求,我县决定自2022年8月29日12时解除7月30日0时启动的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将解除臭氧黄色预警信息通知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并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蓬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