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7〕12号)、《四川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川财金〔2020〕46号)、《遂宁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遂财金融〔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蓬溪县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参保品种。参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参保品种为:政策性农业保险9个品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地方特色保险9个品种(肉鸡、肉鸭;肉鹅;蛋鸡、蛋鸭、兔;肉牛、肉羊、沼气池、蔬菜、水果、生猪价格指数),其中:蔬菜(食用菌)、水果(仙桃)、生猪价格指数为中央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享受中省财政补贴,其他特色险种由县级财政和农户按比例共同承担。
(二)关于参保对象。全县种养殖户、农(林)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委员会等
(三)主要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地震、旱灾、内涝、冻灾、山体滑坡、火灾、冰雪、暴雨、洪水,冻害、风灾、泥石流、冰雹、暴雪、霜冻、干旱、病虫草鼠害、建筑物倒塌、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农业保险在定损后,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农户支付保险赔款。
(四)关于保费补贴。中、省、县三级财政安排专款,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的农户按规定比例给予保费补贴。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求
(一)宣传带动,扩大参保。继续落实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动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
(二)完善制度,优化服务。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完善定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防灾减灾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积极履职,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