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办函〔202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全县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7〕12号)、《四川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川财金〔2020〕46号)、《遂宁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遂财金融〔2021〕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保险品种。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分为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其中:种植业品种为水稻、玉米、油菜、小麦;养殖业品种为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森林保险品种为公益林、商品林。
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为:小家畜禽、水果、蔬菜、肉牛肉羊、生猪价格指数、沼气池。
(二)承保要求。2021年农业保险承保品种,承保方式可按个人、按村为单位进行投保(承保数据应具备承保姓名、承保身份证号码、标的名称、保险数量、承保农户签字、承保农户电话号码等要素,按村承保的所交承保清单上面村民委员会应签章确认);森林保险可按乡镇为单位统一投保。
(三)时间要求。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水稻、玉米及首批育肥猪、能繁母猪承保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批育肥猪、能繁母猪、森林保险、油菜和小麦保险承保工作。
(四)保费补贴比例。(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墙体广告、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户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知识。通过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积极参与农业保险是“花小钱、保大安”风险规避最有效方式,提高农户参保意识。
(二)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经办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流程中的投保、报案、受理、核实、理赔支付等环节,务必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规范,做到承保不留死角、查勘快速及时、理赔快捷高效,确保受损的参保农户及时得到补偿,及早恢复生产。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2022年前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加强配合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发挥专业优势,按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管,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县委绩效办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落实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分。
(四)严格工作经费管理。按照《四川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保险经办机构向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农业保险协保人员工作经费按不超过当年险种保费的10%(含)以内据实支付。
(五)实行生猪保险回溯机制。针对年度育肥猪投保养殖户,每年回溯一次,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对年度投保保单以及投保养殖场(户)全年生猪出栏(产地检疫)数量加上年底存栏数再加上全年无害化处理数之和作为实际参保数进行回溯。回溯过程中设定5%容忍偏差度,即承保数量与实际年度出栏数、死亡数量和保险到期时实际存栏数量三者之和的偏差在5%以内的认同为合理偏差。
(六)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绩效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选择保险经办机构等有机结合,提高业务操作规范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险机构在申报农业保险保费匹配资金前15日,向牵头部门提出核验申请,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险种总保费金额的20%,抽查资料作为拨付保险机构保费匹配资金的依据。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