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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补充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1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减灾委办〔2022〕14号

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

为切实发挥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应急救灾保障能力,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经对各地支持疫情防控救灾物资调拨使用规模分析评估,结合各地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加强救灾物资的补充储备和管理工作,时刻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切实强化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在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物资储备,完善储备体系

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结合辖区人口数量和灾害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计划,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形成分布合理、运转高效、辐射全面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网,进一步完善物资储备体系。推进乡镇(街道) 、村(社区) 、家庭物资储备建设,做到层层有储备,级级有人管,储备的物资结合本地实际灾情,要做到种类齐全, 搭配合理,切实提升基层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二、加强物资管理,完善使用台账

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要规范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确保将有限救灾物资用在受灾群众救助的刀刃上。要专人管理、定期盘点,严格入库、出库手续,调拨使用规矩,随时准确掌握本辖区救灾物资种类、数量、质量和最大救助规模。要健全发放档案,做到账物相符。对于帐篷、折叠床等可重复使用特殊物资,要重点管理,待灾(疫) 情防控结束后,要统一做好物资清洗、消毒、回收再利用等管理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发放物资台账去向要明确,使用范围要明确,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救灾物资管理纪律,必须责任到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动用、挪用、改变用途。要进一步健全救灾物资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管理落实。

为切实掌握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充分考虑应对大灾的需要,统筹县级救灾物资的使用调配。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于2022年11月27日前将自2020年以来县级物资发放台账报送至县减灾委办公室(县应急局),联系人:王银花,联系电话:0825-5428055,邮箱490881930@qq.com。

 

附件:1.2020年救灾物资发放统计表

      2.2021年救灾物资发放统计表

      3.2022年救灾物资发放统计表

 

蓬溪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2年11月5日

附件:
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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