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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蓬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案例一:眼镜度数反着配 消委介入获赔偿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9日,蓬溪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她于2022年5月带着自己10岁的小孩在蓬南镇某眼镜视光中心花费750元进行眼镜验光配置。眼镜配置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把左右眼镜的度数记录反了,导致小孩在几个月时间内眼睛度数长了近70度,瞳距也随之发生变化。刘女士多次找到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核实,刘女士所诉情况属实,商家在配镜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商家承诺退还配镜费用750元(按照镜架250元、镜片500元的价格),并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1500元的赔偿,共计2250元,刘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二:燃气收费不合理 消委帮忙来处理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5日,蓬溪县群利镇一消费者因家庭使用的刷卡式天然气表(卡内无钱便不能用气)坏了,需要更换新表,便支付了四川民通燃气280元的更换新表费用,但旧表上却无故出现了100多方的用气量,燃气公司要求消费者付费,消费者认为自己并未使用这100多方气,要求燃气公司对支付的气费给予解释。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情况,由于双方都无法证明更换下来的旧燃气表是否正常,且都不愿意出资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燃气表是否正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蓬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调解,达成“对换表时有争议的100多方燃气各付一半”的一致意见,由四川民通燃气公司现场退还给消费者50方燃气的费用,并对四川民通燃气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责令其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三:网购家具需谨慎 厂家赔付讲诚信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2日,消费者通过阿里巴巴平台购买家装木门4扇、厕所门2扇、厨房门1扇共计消费9000元,到货后,消费者按照厂家发来的图片要求进行测量,发现4扇门尺寸均偏大,没有按照消费者要求减尺,厂家沟通自己的安装师傅协商之后砸墙安门。砸墙之后造成墙面出现损耗、坑洼等情况,经双方协商,由厂家赔付600元,消费者自行找装修公司填补。经装修公司现场查看,确认墙出现不可逆的损耗,即使补墙日后也会出现墙裂缝的问题,只能暂时修补。消费者找到厂家出面进一步解决,厂家推脱。消费者投诉商家,要求:1.赔偿四道门的制作费用;2.按照消费者权益赔偿3倍损失;3.厂家自行和装修公司解决买家的墙面问题,保证以最小的伤害修补、砌墙,同时所选方案要经过买家同意;4.这一系列的费用包括修补墙面、重新拆装门、重新发货、制作门、运输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厂家承担。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现场调查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厂家在定做家装木门时存在过错。8月18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厂家同意补偿四扇定制卧室门尺寸不符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2960元,扣除之前赔付的600元,厂家通过微信转款2360元给消费者,消费者认同处理结果。

 

案例四:绿色减肥 别走捷径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4日,消费者在商家处缴费(3980元)打针瘦肚子,商家告知一个月就会有效果,无效果可全额退款,打针2个月后消费者发现无效果,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以消费者瘦了2斤为由拒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商家承认在打针瘦肚子方面存在过错行为。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3480元。

 

案例五:商家违约 退还定金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6日,消费者花费3000元在商家处订购了床、沙发、餐桌、凳子、茶几、电视柜等家具,到货后,消费者发现送到的家具全是陈列品,还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款被拒,消费者希望退还定金。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11月8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商家退还3000元定金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六:灯不亮 谁之错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18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8月5日其在上河街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一辆,8月18日当天发现其左转向灯出现时亮时不亮的现象,消费者向商家反映此问题,商家称是消费者自己操作不当。消费者认为是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但商家让其找厂家,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现场调查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承诺为消费者免费维修转向灯。

 

案例七:免费领取涉陷阱 消委帮忙把款退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27日,蓬溪县普安街道一消费者称,家中老人在商家处购买了一台约3000元的平板电脑,消费者表示对方是诱骗老年人购买,因为之前宣传是免费领取,可等老年人进店后,对方又对其进行各种洗脑,让老年人出钱购买商品。消费者认为对方存在诱骗、诈骗老年人消费的行为。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22年4月29日,蓬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与普安派出所执法人员一道到现场检查,据了解该平板电脑销售价为2899元,由于该平板电脑已解码(已使用),经现场协商调解,店家同意退还部分款项,共2599元。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线索已移交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八:预付消费要谨慎 合法维权需及时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消费者在商家处预缴880元为小孩报了游泳班,当时游泳馆还未开业。现在由于消费者要搬离蓬溪,小孩一节课都没有学习,向商家反映,希望退款。但商家迟迟未办理,希望能帮助退费。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蓬溪县消委会组织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及商家、场地租赁方进行协商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同意按照合同条约扣20%手续费后,退还700元给消费者。同时,工作人员告知经营者及时完善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

 

案例九:首饰变形商家不理 消委介入帮忙处理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14日,消费者在商家处购买了一只金手镯7440元,后其发现手镯变形,便向商家反映,被商家工作人员告知需收取手工费700余元,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希望帮助协调退费。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现场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商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手镯,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十:销售过期药品 严厉处罚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30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该先生在我县某药店购买了一盒避孕药,发现已超过有效期。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蓬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并启动“诉转案”机制,立即对该批次药品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蓬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并依法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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