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1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普安街道办、经开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水稻种植者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川财建[2021]89号下达我县价格补贴(稻谷)补贴资金文件,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关于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县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方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强化我县稻谷生产的基础,保持稻谷生产基本稳定,保障水稻种植者收益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水稻种植规模。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口粮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渠道不乱。稻谷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我县水稻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和水稻规模种植大户的稻谷补贴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以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二)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各乡镇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对稻谷补贴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政策内容
(一)补贴额度。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川财建﹝2021﹞89号)文件执行。
(二)补贴对象。稻谷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县内2021年水稻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水稻规模种植大户。
(三)补贴标准。县上根据省财政下拨稻谷补贴资金总额与所核实的2021年水稻种植者实际种植稻谷面积统筹确定具体补贴标准。
(四)补贴方式。现金直补。
四、工作程序
(一)补贴申报。凡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水稻种植者,持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书或委托代耕协议、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在2021年9月30日前自主向稻谷种植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申报,由负责村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四川省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中录入、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上报乡镇一级审核。通过乡镇负责人调查核实、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审核,无异议后形成全县汇总面积,通过阳光审批系统提交县财政局确认并计算补贴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对稻谷补贴标准进行确认后返回镇、村进行补贴金额公开公示7天。开展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面积核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水稻种植者申报种植面积资料,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对水稻种植者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逐户核实确认。
(三)公示公开。由乡镇人民政府实行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公开,并形成公示照片资料。公示公开内容包括:2021年水稻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号和开户行、稻谷种植地点、耕种土地面积、稻谷种植面积以及县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公开无异议后,各乡镇在10月15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审核。
(四)审核汇总。10月2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审核,无异议后形成全县汇总面积,通过阳光审批系统提交县财政局确认并计算补贴标准。
(五)资金兑现。县农业农村局对稻谷补贴标准进行确认后返回镇、村进行补贴金额公开公示7天。无异议后各乡镇按照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的补贴标准,提交资金兑付请示文件一式两份,一份送县财政局,一份由县农技中心农技站存档。同时通过四川省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对接遂宁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按照资金兑付程序打卡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做好稻谷补贴工作的实施、工作、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协调议事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及时组织熟悉业务的人员,抓紧开展2021年稻谷种粮补贴面积核实确认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1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确认资料,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逾期上报的2021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资料不予受理,因各乡镇未按时上报2021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确认资料,造成水稻种植者未领到补贴资金的,由各乡镇自行负责。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稻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逐户清理核实确认。各乡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稻谷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惠及水稻种植者。
(二)广泛宣传,严格公示。各乡镇要通过电视、短信、广播、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稻谷补贴惠农政策,让广大水稻种植者了解国家的稻谷补贴政策。要严格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两级公示公开制,严禁假公示假公开,坚决杜绝公示公开走过场,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调动水稻种植者的生产积极性。
(三)强化监管,规范操作。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加强稻谷补贴制度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每户稻谷补贴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对水稻种植者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水稻种植者直接受益,充分发挥稻谷补贴制度的政策效益。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每户水稻种植者申报的稻谷种植面积进行严格核实,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在开展稻谷补贴面积核实工作过程中,不得将未种植水稻的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土地经营大户和承包耕地流转给他人耕种的承包土地农户纳入补贴对象;不得将未种植水稻的耕地计入补贴面积;不得将开展耕、种、防、收等环节服务的经营主体纳入稻谷补贴范围;对不符合补贴对象、补贴品种、补贴范围的其他农作物生产者必须予以剔除,确保补贴政策执行不走样。三是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水稻种植者档案,对列入补贴对象的水稻种植者逐户登记,立档管理,为核查稻谷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提供依据。
(四)严把政策,严明纪律。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截留、挪用和克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乡镇2021年稻谷补贴资金;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水稻种植者,除追回补贴款外,三年内取消稻谷补贴申报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二是凡是因稻谷补贴造成群众上访事件,出现一起扣责任乡镇当年工作目标考核分1分。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设立稻谷补贴监督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要及时处理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答复举报人,同时报送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蓬溪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