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17 14: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维护全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等规定,现就我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 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或审查程序不规范的情形。

2. 政策措施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准入或退出条件、实施地方保护、限定指定交易、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等。

3.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中,对特定企业设置偏好性条款;或通过补贴、奖励政策,导致市场主体获得不当竞争优势的情况。

4. 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 举报热线:12315(24小时受理,全年无休)

- 专用电话:0825-5422721,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书面举报

- 举报地址:蓬溪县玉泉街109号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5室(反不正当竞争股)

- 邮政编码:629100(邮寄时,请在信封封面注明“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字样)

(三)网络举报

- 全国12315平台:请登录官网https://www.12315.cn提交举报

三、举报要求

1. 需明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具体违法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政策文本、截图、情况说明等)。

2. 鼓励实名举报,且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反馈处理进展);若选择匿名举报,应提供足以核实情况的关键信息。

3. 举报内容须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若违反,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请主动注明: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或已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处理流程

1. 自收到材料完备的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核查。

2. 核查工作自启动之日起60日内完成;若情况复杂,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核查期限。

3.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若相关单位拒不改正,将上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 实名举报人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向本局申请查询举报处理结果。

五、保密与保护

本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禁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切实依法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