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指 挥 长:邓 燕 镇党委书记
唐 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唐 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朱中俊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挂片包村领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自规所、镇村建所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人易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指挥长: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研究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副指挥长:受指挥长委托,组织指挥全镇防汛抗旱工作,主持镇防汛抗旱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并负责各自包保的村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督查工作。
成员:挂片包村领导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和挂片村防汛抗旱工作统筹协调,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各驻村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本村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调度、人员物资调配、信息收集、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电话0825-5478014)。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召开
1.全体会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会议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一般每年主汛期前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增加召开。
2.专题会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强降雨防范、抢险救援、灾后水毁修复、抗旱救灾等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由副指挥长主持。必要时,由指挥长主持。
3.会商会议。Ⅳ级响应期间,镇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Ⅲ级响应期间,副指挥长组织会商;Ⅱ级响应期间,副指挥长或指挥长组织会商,并作出工作部署;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长组织会商并作出工作部署。
(二)响应决定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等级的提级或降级、应急响应终止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研究决定后实施。
(三)应急值守
全镇机关干部实行“三分之一”值班值守制度,指挥部办公室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
(四)信息报告
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相关汛(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报副指挥长、指挥长。
(五)指挥协调
1.督查指导。应急响应期间,配合县督查组赴各村督查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
2.抢险调度。当突发重大及以上事件时,指挥长召集会商。
3.应急动员。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镇参照执行。
4.现场指挥。当重要防洪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险情时,指挥长视情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工作。
5.物资储备。需要动用镇级防汛抗旱物资时,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商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长决定。
中共蓬溪县槐花镇委员会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